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十五里河下游龙咀湖综合治理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调整十五里河下游龙咀湖综合治理项目的复函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区农林水务局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十五里河下游龙咀湖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BBBBZ00030
2.3 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BBBZ00030
2.5 建设地点: 十五里河、天津路、扬子江路、万泉河路、南淝河路、环湖北路围合区域。
2.6 建设规模:本次十五里河下游龙咀湖综合治理项目范围为十五里河巢湖入河口最后5.5公里段,十五里河、天津路、扬子江路、万泉河路、南淝河路、环湖北路围合区域,规划范围约162公顷(含现状水系78公顷),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水体排涝清淤工程、曝气复氧工程、初期雨水调蓄工程、生态调蓄净化工程、排涝管网及排口治理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生态缓冲带及湿地)、水系连通工程、生态护岸工程、巡河步道及配套工程、现状建筑检测和修缮、生态环境提升、智慧水务建设等。详见招标文件
2.7 项目投资估算:1200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9 招标范围: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河道水体排涝清淤工程、曝气复氧工程、初期雨水调蓄工程、生态调蓄净化工程、排涝管网及排口治理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生态缓冲带及湿地)、水系连通工程、生态护岸工程、巡河步道及配套工程、现状建筑检测和修缮、生态环境提升、智慧水务建设等;污染源调查监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依据有关规程、规范编制。岩土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测绘、相关专题(包括但不限于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社会稳定风险分 析报告和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地质灾害危害性评 估等必要的专题)的编制、协助组织及配合审查工作;必要的科研试验;初步设计评审、必要的施 工图审查(配合建设单位)、建设与验收期间需勘察设计单位配合的各种相关服务与工作。其中:园林景观投资额约4000万元 ,污染治理提升投资额约300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285.76万元
2.13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
②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
③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三家;
(2)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1.6 信誉要求;
(3)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3.1.1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
(4)联合体非牵头人须满足3.1.1勘察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
(5)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0512-58188516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0391
4.3 电子交易服务费用:人民币0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0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7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3层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http://hy.ahggzyj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包河区龙川路与上海路交口西南角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谈工
电 话:0551-63655390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鲍工
电 话:0551-66220391、66220388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地 址:包河区花园大道卓越城文华园 7 号楼 4 楼 402 室
电 话:0551-63357536、63357535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