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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合肥市蜀山城镇建设公司荷花东路南3号楼(原镇计生服务站)房屋租赁公告                                                              

一、项目概况 

出租人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序号

内容

说明及要求

项目名称

合肥市蜀山城镇建设公司荷花东路南3号楼(原镇计生服务站)

项目编号

2016NSCJ0375

出租人

合肥市蜀山城镇建设公司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标的

 

层数

 

结构

 

建筑面积

 

房屋用途

 

租期

 

免租金装修期

 

租金底价

 

履约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

合肥市蜀山城镇建设公司荷花东路南3号楼(原镇计生服务站)

1-2/2

砖混

320平方米

商业

3

1个月

17.28万元/

4万元

11万元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合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公告及

竞价期限

公告期:201611259:00始至2016121417:00止。

网络动态报价自由报价期:201611259:00始至20161216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买。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对意向承租人的特别要求

(一)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人咨询(联系人:仰主任,电话:0551-65388366,13855196920),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报名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房屋出租以列示的标的面积为限,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出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三)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与他人合作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四)租赁期内,承租人须自行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维修工作(含对墙体屋面地面及管道渗漏破损等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五)承租人如需增加电容量、改造水电线路,须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六)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房屋移交时室内遗留的杂物及建筑垃圾由承租人负责清理。

(七)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八)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如征收或政府建设需要,招租人提前一个月告知中标方,须收回房屋,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实际房租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多交房租提退回。

(九)《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十)承租人自《中标通知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将移交督查部门处理。

(十一)不得从事餐饮。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

租金与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1、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从第二年起按3%递增。先支付后使用;履约保证金与首期租金一并支付。

2、承租人向出租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无息退还。

承租人

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十一

竞价阶梯

标的每轮加价幅度:500元或其整数倍。

 

十二

项目报名登记、咨询

报名时间:公告期内。

报名登记详见本公告第三条《意向承租人注册、报名及竞价》条款规定

联 系 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551-6622391966223920

    

0551-66223764

   

合肥市滨湖新区合肥要素市场A662

技术支持

如在使用过程中有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信息部( 40085033000551-66223830

十三

其他

1、电子竞价系统网址: http://www.hfztb.cn/hfjingjia/

2、任何要求澄清招租公告的意向承租方,均应于公告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3、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对招租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该公告内容为招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方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方应主动上网查询,中心不承担意向承租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图一:标的在位置(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图二:标的外观(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二、意向承租人注册、报名及竞价

我中心指定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网站(http://www.hfztb.cn/hfjingjia/)为本次网络竞价平台,依照《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组织竞价。

1、竞价保证金的支付及处置

1)意向承租人须于本公告期截止前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汇入竞价保证金(收款单位: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合肥包河支行;账号:3401040160000042276),并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财务窗口换取保证金往来结算收据。

2)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缴纳竞价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均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

3)自然人交纳竞价保证金应通过银行采取现金或转账的形式交至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账户,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

4)合同生效后,承租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在承租人确定之日起5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2、报名登记

已缴纳竞价保证金的意向承租人须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至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报名登记手续,联系人、联系地址信息详见项目概况第十二条规定。

1)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保证金往来结算收据;

④承诺函、退还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

2)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保证金往来结算收据;

④承诺函、退还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应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应由本人签字。

3、参与竞价程序

1)完成现场报名的意向承租人,由项目负责人将其信息录入系统,意向承租人应当在获得账号密码后立即登录网站修改初始密码。已经加入合肥招投标中心竞价库的意向承租人可凭原账号登录。

2)修改密码后的意向承租人,再次登录系统,在项目选择界面中选中已报名的项目,点击“我要竞价”参与竞价。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三、交易服务费

承租人应按第一年实际月租金10%的标准(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2009]216号文件)一次性向我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附件1:

网络动态报价须知

1、本次房屋出租竞价是依照《合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和《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本次房屋公开出租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根据本出租公告,合格意向承租人可登录合肥市招投标中心电子竞价网站参与本次竞价活动。

3、凡进入竞价大厅参与竞价的意向承租人均视同已仔细阅读了本《报价须知》及《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

4、本次竞租标的为:详情见本项目公告。

5、“网络动态报价方式”流程如下:

1)阅读须知。意向承租人须仔细阅读《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以及本《报价须知》。

2)了解标的。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截止日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人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报名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3)报名登记。意向承租人须在公告期截止日前将竞价保证金支付到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我中心审核通过者取得竞价资格。因逾期或未交竞价保证金、未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及未通过审核而导致意向承租人不能参与竞价的,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系统登录。意向承租人在完成报名登记和信息录入后,应当立即用账号和密码登录我中心电子竞价网站修改初始密码。若因未及时修改密码导致账号被他人使用,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已经加入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竞价库的竞买人可凭原账号登录。

5)参与竞价。意向承租人在修改密码后再次登入系统,在项目选择界面中选定报名的项目,点击参与竞价。

本次房屋出租竞价活动采取的动态报价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意向承租人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承租人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力。  

具体流程如下:

①《出租公告》发出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自由报价期意向承租人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现有最高有效报价。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承租人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②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承租候选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承租候选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具体报价方法详见《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6)成交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当前最高报价人”得知您是否是最高报价人。结束后您可以通过右上角“安全退出”登出系统。我中心将按规定程序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公示,如无人提出异议,将出具《中标通知书》,承租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否则,我中心有权扣除承租人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标的将另行处理。

6、意向承租人不得有操纵、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其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房屋出租时以现状交接,租赁房屋清场、移交工作由出租人负责。承租人使用承租房屋必须符合房屋用途的相关要求。

8、承租人须按第一年实际月租金的10%一次性向合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缴纳交易服务费。

9、免责条款

1)意向承租人应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如因意向承租人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的,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承租人应及时修改账号初始密码并对自己的注册帐户信息保密,遵守《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每个注册帐户仅供一名意向承租人使用。因意向承租人原因导致其注册帐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意向承租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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