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结果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服务
1.特勤三中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号:2020BFFFN01835)成交供应商变更为:安徽宏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交金额为人民币肆拾贰万壹仟壹佰零贰元壹角肆分(¥421102.14元)。
2.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特勤三中队物业管理服务 |
服务范围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服务要求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服务时间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服务标准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更正日期:2020年10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勤三中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习友路与科学大道交口
联系方式:0551-622551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金鑫
电话:0551-66223790、66223922
附件:公告附件一(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doc 附件:公告附件二(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doc 附件:公告附件三(磋商业绩承诺函).doc 附件:公告附件四(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附件:特勤三中队物业管理服务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