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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蜀山区第四批交通拥堵治理改造工程-五里墩与合作化路下桥口信号监控工程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2BSFAJ00041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3月3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蜀山区第四批交通拥堵治理改造工程-五里墩与合作化路下桥口信号监控工程采购及安装答疑公告

“蜀山区第四批交通拥堵治理改造工程-五里墩与合作化路下桥口信号监控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2022BSFAJ00041)答疑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问:我单位在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蜀山区第四批交通拥堵治理改造工程-五里墩与合作化路下桥口信号监控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有充分理由认为在此次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功能及设备参数不符合实际使用要求,存在疑问如下:1: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货物需求一览表10项如下:(截图详见附件)疑问:我司认真阅读此爆闪灯设备参数,并询问国内市场上主流厂家和合肥市智能交通设备入围单位设备供应商均不符合要求(如海康威视、大华、宇视等厂家都不符合此规格要求),若此表的设备参数为不知名的小厂家设备,我司无法完成询价,也无法索要资料,具有隐蔽性,以此来规避潜在的投标人,具有明显的控标嫌疑。建议采购人推荐不少于三家的品牌厂家或删除(须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要求。

答:此问详见202246日蜀山区第四批交通拥堵治理改造工程-五里墩与合作化路下桥口信号监控工程采购及安装答疑公告回复。

2、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货物需求一览表17项如下:(截图详见附件)疑问:我司认真阅读此信号机设备参数,并询问国内市场上主流厂家安徽科力、海康威视等设备供应商均不符合要求,据我所知合肥市场所用的信号机大多为安徽科力设备,其它厂家的信号机设备是无法接入合肥市交警支队平台的,为了保证此信号机设备能接入合肥市交警支队平台,建议修改成能满足接入合肥市交警平台的设备参数或删除(须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要求。

答:供货要求-二、货物需求一览表-二、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工程-17、信号机(含机柜)-(10)条、第(12)条内容现修改为:10、支持自适应感应控制,在自适应感应控制方案中,动态调整最大绿时长;12、支持通过平台软件图形化配置路口方案、检测器、信号灯连接关系、配时方案与时段信息等”, 根据拥堵治理改造方案,本次招标的信号控制系统需由前端设备采集合作化路高架主线、地面辅道交通信息,并根据交通信息自适应调整主线、辅道信号配时、相位,早、晚高峰、平峰期信号配时均为动态控制,避免由人工控制信号导致通行效率低下的情况。该需求为本次改造方案核心诉求,无法进行调整,其余技术参数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3、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之货物需求一揽表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工程17项信号机技术及要求中第10条支持自适应感应控制,在自适应感应控制方案中,动态调整最大绿时长,第十二条中支持通过平台软件图形化配置路口方案、检测器、信号灯链接关系、配时方案与时段信息等并要求提供检测报告不合理。事实依据根据市场调研该项功能为莫厂商自主设置的检测项目,并不具有通用性,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意在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中(二)、(五)、(七)款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删除上述事实对应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并取消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影印件的要求,不具备控标项。

答:供货要求-二、货物需求一览表-二、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工程-17、信号机(含机柜)-(10)条、第(12)条内容现修改为:10、支持自适应感应控制,在自适应感应控制方案中,动态调整最大绿时长;12、支持通过平台软件图形化配置路口方案、检测器、信号灯连接关系、配时方案与时段信息等”, 根据拥堵治理改造方案,本次招标的信号控制系统需由前端设备采集合作化路高架主线、地面辅道交通信息,并根据交通信息自适应调整主线、辅道信号配时、相位,早、晚高峰、平峰期信号配时均为动态控制,避免由人工控制信号导致通行效率低下的情况。该需求为本次改造方案核心诉求,无法进行调整,其余技术参数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4、问:我方在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发布的招标编号为2022BSFAJ00041的蜀山区第四批交通拥堵治理改造工程-五里墩与合 作化路下桥口信号监控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后,有充分理由认为在此次招标文件中的部分产品功能及指标项存在非常明显的品牌指向性及排他性,不符合政府招标遵循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重违法招标法的规定。我方认为,该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中,以下主要设备参数指标要求存在潜在的排它性和不公平竞争以及唯一参数等情况。质疑如下:质疑一: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信号机】要求如下:“名称:信号机(含机柜)1、信号控制机包含控制主机、配电单元、机柜、无线 遥控器、GPS 等 ;2、信号机符合《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6 要求,产品类别为 C 类,耐温等级为 A 级;3、信号机通信协议应符合 GB 25280-2016《道路交通 信号控制机》中附录 A 的要求;4、信号机应满足 NTCIP 通讯协议的体系结构,对 NTCIP 协议通讯方式的主要协议提供支持;5、信号机软件应符合国家标准 GB/T 20999-2017《交通信号控制机与上位机间的数据通信协议》的体系结 构,支持标准所定义的通讯方式及相关 对象;6、支持接入电子警察,实时接收电子警察采集到的到 达离开时间、车型、车牌、统计车道级和转向级交通 流量数据,并应用于信号机协调控 制;7、支持接入视频车检器并接收数据,可按固定间隔或 信控周期获取每个车道的流量、平均车速、平均车头 时距、时间占有率、排队长度数据;8、支持无缆线绿波协调控制功能,可利用信号机自身 的时钟、通过设定相位差实现不同路口之间的离线协调,且支持自动按照时间段切换协 调方案;9、支持公交车辆优先功能,可接入RFID设备并检测 相应的公交车辆,当公交车接近路口时信号机通过红 灯早断、绿灯延长、插入相位的方式执 行公交优先,支持用户自定义优先方式;10、★支持自适应感应控制,在自适应感应控制方案中,动态调整最大绿时长;(须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 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章)11、支持潮汐车道控制功能,可按参数配置(执行时 段、潮汐车道通行方向、清空时间)完成潮汐车道方 向定时切换,支持人工实时切换方案,支持进行潮汐车道状态监控;12、★支持通过平台软件图形化配置路口方案、检测 器、信号灯连接关系、配时方案与时段信息等;(须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3、支持行人过街自适应控制,可接入行人检测器, 根据行人检测器的数据动态调整行人等待时间,支持 配置过街人数及对应的通行时间;14、能够无缝衔接至合肥市交警指挥平台。”理由:经我公司市场调研,目前合肥市主流信号机品牌供应商均不满足信号机参数要求,只有某特定品牌特定设备类型可以满足。法律依据:以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严重影响到了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建议:删除信号机参数中所有唯一性参数,删除招标文件中提供产品资料的要求,产品以满足《合肥市智能交通设计导则》要求,无缝接入合肥市交警支队的各类平台为产品要求。

答:供货要求-二、货物需求一览表-二、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工程-17、信号机(含机柜)-(10)条、第(12)条内容现修改为:10、支持自适应感应控制,在自适应感应控制方案中,动态调整最大绿时长;12、支持通过平台软件图形化配置路口方案、检测器、信号灯连接关系、配时方案与时段信息等”, 根据拥堵治理改造方案,本次招标的信号控制系统需由前端设备采集合作化路高架主线、地面辅道交通信息,并根据交通信息自适应调整主线、辅道信号配时、相位,早、晚高峰、平峰期信号配时均为动态控制,避免由人工控制信号导致通行效率低下的情况。该需求为本次改造方案核心诉求,无法进行调整,其余技术参数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合肥市蜀山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樊洼路52         

联系人:顾工

电话:0551-65597704

(二)招标代理机构: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一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5737246

 

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47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7日

附件:答疑公告2-蜀山区第四批交通拥堵治理改造工程-五里墩与合作化路下桥口信号监控工程采购及安装.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