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包公园文旅聚集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智能化
原项目编号: 2024BBBAZ00075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公园文旅聚集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智能化答疑公告 “包公园文旅聚集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智能化”项目(项目编号:2024BBBAZ00075)答疑公告如下: 1、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荣誉(或奖项)“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参建的项目(该项目中的智能化(或信息化)项目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智能化(或信息化)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本项满分6分。”请业主明确:安徽省信息化协会颁发的“优秀项目”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获奖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2、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荣誉(或奖项)“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参建的项目(该项目中的智能化(或信息化)项目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智能化(或信息化)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本项满分6分。” 我公司业务范围广泛,其中多项公路机电工程与道路交通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其工程内容包含通信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安防系统等信息化业务,此类业绩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答:予以认可,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获奖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3、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荣誉(或奖项)“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参建的项目(该项目中的智能化(或信息化)项目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智能化(或信息化)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本项满分6分。” 提问:投标人参建的项目(该项目中的智能化(或信息化)项目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智能化(或信息化)项目,获得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优质安装工程奖,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获奖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4、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荣誉(或奖项)的注释要求“注:(1)本项满分6分;仅计取 3 个奖项(荣誉)得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计取一次。(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4)“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 (5)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6)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上述证明资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还应提供合同甲方(或颁奖单位)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提问:投标人参建的智能化项目荣获国家级奖项,国家级获奖项目的获奖单位名单无法覆盖所有参建单位,但通过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的获奖项目合同、获奖项目官网文件截图、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等证明资料信息完整并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能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参建此获奖项目,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滨湖时光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72号包公园景区 联系人:贾工 电 话:0551-63357563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徐工 电 话:0551-66220393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4日
附件:0075答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