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包河经开区2023-2025年造价管理定点单位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3BTBWZ02312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经开区2023-2025年造价管理定点单位项目答疑公告 “包河经开区2023-2025年造价管理定点单位项目”项目(项目编号:2023BTBWZ02312)答疑公告如下: 1、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投标人业绩“自 2019 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服务内容须同时包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内容),且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3亿元。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 6 分。”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自 2019 年 1月 1日以来(以合同签 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本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服务内容须同时包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内容),且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3亿元。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本项满分 3 分。”我单位提供同类业绩合同投资额不少于3亿元,但是提供的清单封面和控制价封面的金额少于3亿元,该业绩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2、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投标人业绩“自 2019 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服务内容须同时包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内容),且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3亿元。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 6 分。”我公司现有一个合同,该合同内容包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含控制价)、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结算审核。最后出具的报告是结算审计报告,是否满足业绩评分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投标人业绩“自 2019 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服务内容须同时包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内容),且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3亿元。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 6 分。”我公司现有一个合同满足招标业绩投资额3亿元的要求,该合同包含两个标段,并且两个标段都出具了清单控制价报告,请问,可以作为两个业绩评分吗?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单个合同包含多个标段的仅作为一个业绩计算分值。对于入库类项目,不同项目提供同一个框架协议,且提供多个单项符合投标人业绩要求的任务单或认定单业绩的,予以累计得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82号包河经开区管委会院内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63770558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徐工 电 话:0551-66220393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