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师范附属第四小学(南校区)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3BTBWN00839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5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师范附属第四小学南校区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市师范附属第四小学南校区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2023BTBWN00839)答疑公告如下: 1、问:磋商文件中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2综合评分中“投标人荣誉”评分标准是否修改? 答:(1)“投标人荣誉”评分标准中第1、3项评分标准不予修改,按磋商文件执行。 (2)“投标人荣誉”评分标准中第2项评分标准要求修改为: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学生营养餐类”荣誉,省级及以上得3分,满分3分 2、问:磋商文件中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2综合评分中“投标人荣誉”评分标准,若投标人提供南京市合肥商会颁发的荣誉是否认可? 答: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该认证机构或协会(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3、磋商文件中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2综合评分中“服务响应方案”评分标准内容是否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磋商文件执行。关于应急配餐方式不限,由磋商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综合评审。 4、磋商文件中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2综合评分中“人员配备”评分标准内容是否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磋商文件执行。 5、磋商文件中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2综合评分中“人员业绩”和“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内容是否修改? 答:本项目服务内容主要为保障学生餐饮供应,服务对象为小学生,与政府机关(或企业)食堂经营服务人群不相同,政府机关(或企业)食堂服务对象为成年人,与小学生群体身体结构有差异,对餐饮的营养、口味等要求不相同。本项目“人员业绩”和“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要求是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不存在排他性、限制性、指定性,故不予修改,按磋商文件执行。 6、磋商文件中第三章招标需求六、履约要求中《考核办法》现有修改,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师范附属第四小学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成都路与云南路交口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1-62933713 招标代理: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项目联系人:鲍工 联系方式:0551-66220351、66220387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3日
附件:《考核办法》.docx 附件:答疑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