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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滨湖新区嘉陵江路小学与嘉玉中学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2BBBBZ00230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9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滨湖新区嘉陵江路小学与嘉玉中学工程监理答疑公告

合肥市滨湖新区嘉陵江路小学与嘉玉中学工程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22BBBBZ00230)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P50页人员资质、资格、认证:“ 2.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人 员中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消防 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 (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中任意一项证书:每提供一类证书的,得 2 分,满分 6 分。此处是否可以增加相关证书类型范围?

答:本项变更为:“2.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人员中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消防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中任意一项证书:每提供一类证书的,得2分,满分6分。”

2、根据招标文件P21页“具体人员名单合同签订后再行上报招标人考核后确定,名单内人员均需提供本单位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记录供招标人备查”,以及本招标文件通篇关于社保的要求的理解,是否本项目只需要提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打分项中涉及的拟派监理机构人员社保证明即可?

答:本项目评审中社保材料仅需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其余人员社保材料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提供给招标人核查。详见招标文件。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人: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包河区龙川路99号

人: 贺工            

   话: 0551-63655370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鲍工

话:0551-6622039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9日

附件:答疑公告(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