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包河区法院电梯改造
原项目编号: 2022BBBWN00203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9月0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区法院电梯改造项目答疑公告 “包河区法院电梯改造”项目(项目编号: 2022BBBWN00203)答疑公告如下: 1、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2.2 综合评分”中“技术水平”,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已经更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证不体现速度,若电梯厂家新取得更高速度的制造许可,则不会在老证上显示。因此建议此条修改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若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无法体现速度的,需提供能反映最大速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所投品牌生产商对应速度级别的型式试验报告。 答:如证书不体现许可梯速的,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资质更新前一周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制造商曳引式客梯的产品型式试验证书予以佐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人:周工 电话:0551-65352648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项目联系人:鲍工 电话:0551-66220360、66220387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9月13日
附件:答疑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