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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22 -2023年度施工图审查服务单位

     原项目编号: 2022BBBBZ00142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7月0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22 -2023年度施工图审查服务单位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22 -2023年度施工图审查服务单位”项目(项目编号:2022BBBBZ00142)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P45 投标人资质中第一条,同时具有房建和市政资质时得2分,得分要求较为严格。一标段为房建工程,仅报名一标段时,可否对市政资质不做要求。

第一标段审查的是房建工程,只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一类资质即可完成,是否有必要同时具备市政道路工程一类资质?如确需市政资质加分,为何仅限道路资质?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后续项目中房建和市政道路比重大。

2、招标文件P45 投标人资质中第二条,自2015年起国家人防办已不再颁发人防资质证书,能否以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中企业公开中公示的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单位作为资质证明?

根据《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第九条第二款:“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文件审查纳入民用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人防主管部门不再对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人防专项资质审批,人防工程审图只需具有对应资质的房建工程施工图审查资质即可。

答:以省级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的质监系统(人防工程监管)的审图机构作为资质证明,投标人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3、招标文件P45投标人业绩 中要求的装配式业绩,如何证明为装配式项目?是否可以依据专家评审会意见?如下图:

答:以审图合格证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复的文件为准,须体现装配式内容;行业主管部门文件如立项、绿建审查意见书等。

4、招标文件P99 分项报价表中,①第一条要求按费率报价,但分项报价表中却要求以面积和分项来报价,前后不一致,按哪一个标准报价?②如按照要求按合价房〔201363号收费文件为收费标准,但此文件中“居住建筑以外的其他房屋建筑工程”以工程概算作为收费依据,与招标文件中按单价要求不一致,以何为准?③“合价房[2013]63 号文”中无人防战时收费标准,以何为依据报价?

招标正文第8页明确报价方式为√费率:本项目以费率报价,投标人在相关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按费率进行报价,报价上限为 100%。但是第70页有表格要求按含税单价(元/平米;元/项;元/栋)报价。以哪版为准?

答:评标以费率为准;[2013]63号文未明确的单项审图费综合在费率报价中,以初步设计批复的项目建安费为计费基数,投标人自行考虑。

招标文件的委托人要求、合同样板等章节,均已明确上述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文件P87页《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注中要求投标人附相关证明材料与 P17 页投标人资格要求不一致,以何为准?

招标文件P89页《主要人员简历表》注中要求与P19P20P45 页对投标人业绩和人员配备的要求不一致,以何为准?

招标文件P94 页要求填写《项目负责人近年类似业绩》,但招标文件中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提出要求,请问应按何标准提供?

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附录为准,表格供参考。

6、招标文件第69页:(一)专家论证:按需组织建筑内装、景观、结构等专家评审工作。专家费按专家级别、按相关标准执行。问专家费的相关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专家费标准执行计价格[1999]1283号文《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业主参加评审会的不收专家费。

7、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经营范围主要是施工图设计质量审查咨询,请确认此范围是否可以认定为具备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经营范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唐模路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63655390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项目联系人:鲍工

电话:0551-66220395、66220387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http://ggzy.hefei.gov.cn/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272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7月21日

附件:0142答疑公告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