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圩西河源头(新河湖周边)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二标段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2BBBBZ00062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4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圩西河源头(新河湖周边)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二标段监理项目答疑公告 “圩西河源头(新河湖周边)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二标段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22BBBBZ00062)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P50页“投标人信誉”评分标准调整为“依据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在皖企业市场行为分值进行赋分:市场行为分值≥95分,得6分;85≤市场行为分值<95分,得4分;75分≤市场行为分值<85分,得2分;其余不得分。(以评委会查询的结果为准)”。分值不变。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自行上传相关内容,提供信用等级网页截图。 2、招标文件P50页“投标人业绩”时限从“2015年1月1日以来”调整为“2016年1月1日以来”,初审业绩不得分。招标文件P51页“投标人荣誉”时限从“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调整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时限要求与初审业绩保持一致。 3、问:总监理工程师持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专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总监理工程师《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我司具有2017年1月1日之后,由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水利企业”称号荣誉,且为省级荣誉。请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打分条件“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或优秀监理企业称号:省级及以上的,得2分。满分2分。” 答:本次招标为监理标非施工标,故不满足。 5、问:招标文件P5页“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要求达到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目前属于住建系统颁发的监理资质证书,非水利系统颁发的监理资质证书,没有在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在皖企业市场行为分值进行评分,请问具有住建系统资质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能否参照目前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公布2021年(第二次)合肥市施工总承包、监理、装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 答:可用具有水利资质的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该项目属于涉水类工程项目,我单位持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是否满足资质要求? 答:因所用资金为水利资金,必须有水利部门颁发的监理资质。 7、经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由XXX协会(学会),在评优评先中颁发的优质工程荣誉奖项,该奖项仅颁发给施工单位,其他参建单位没有颁发,该项目为我单位监理的项目。我方同时提供项目获奖文件、获奖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报告)及中国社会组织网对该协会的查询结果截图,是否满足评审要求? 答:为投标人所监理的水利水电工程即可。 8、我单位监理类似水利水电工程获得“xxxAAA级示范工地”是否满足该项评审得分要求? 答:不满足。 9、通过对招标文件的理解,该项目为水环境治理类项目,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完全满足工程资质要求。本项目招标资格要求同时具有水利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要求,有排斥潜在投标人条件设置,建议取消。 我单位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采用合肥市住建局最新评审的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是否可行? 答:因所用资金为水利资金,必须有水利部门颁发的监理资质。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见附件。 10、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每有1项单个合同总投资不低于70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总监业绩(须在业绩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得2分,累计不超过4分”。建议按照省水利厅标准版本予以修改为:“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每有1项单个合同总投资不低于70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总监业绩(须在业绩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得2分,每有1项单个合同总投资不低于70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参建业绩得1分,没有总监业绩最高得2分,本项累计不超过4分”。 答:这是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按原要求执行。 11、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所监理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省级及以上的(如“黄山杯”),每个得3分。满分6分。”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所监理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省级及以上的(如“黄山杯”),每个得3分;地厅级的(如“庐州杯”、“禹王杯”),每个得1分;满分6分。” 答,工程本身存在危大工程,所以提高招标标准,按原要求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 联系人:董工 电话:0551-63457039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项目联系人:鲍工 电话:0551-66220395、66220387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http://ggzy.hefei.gov.cn/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5日 牵头人(成员一)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项目承揽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成员一)名称: ,具有 资格,承担 ; 成员二名称:
,具有
资格,承担 ; ……。 5. 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 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联合体协议书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