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2BBBBN00014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2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编制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编制项目”(项目编号: 2022BBBBN00014)答疑公告如下: 问:1、关于原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2.2中“人员配备”: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本小项满分6分)1、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2、具有环保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3、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能否修改? 答:本项现更正为: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本小项满分6分)1、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职业资格证书的,得3分;2、具有环保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分。 问:2、关于原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2.2.2中“投标人荣誉”: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承担环保相关服务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满分6分。能否修改? 答:本项现更正为: 投标人荣誉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承担环保相关服务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满分6分。 注:1)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①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颁奖单位、获奖类型等关键评审因素,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②对应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予以证明;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或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0-6分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花园大道582号 联系人:王宏 电话:0551-63773932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项目联系人:鲍工 电话:0551-66220360、66220387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3日
附件:答疑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