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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大杨镇人民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体检
原项目编号:2016LYFJ0253
原公告日期:2016年11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投标人资格由“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变更为“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具有单个合同30万以上的体检服务业绩;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具有本地化的服务能力”。 其他不变。 特此公告。 合肥市庐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1月23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