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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FAFZ02561
项目名称:安徽省美术馆数字艺术展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要求“本展览过程中由中标人创作完成所产生的新的相关成果及文件的知识产权由采购人所有,包括但不限于策划设计方案及源文件、展陈设计方案及源文件、效果图、数字影音内容、海报、导览手册等,如中标人使用与本项目之外需经采购人书面同意。项目完成后中标人须提交电子与纸质版材料(5份)供采购人存档留存”,是否予以修改? 答:本项目属于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委托中标人进行展览内容制作,著作权可通过合同约定,未避免中标后产生纠纷,在采购需求中予以明确。本条修改为:“本展览过程中由中标人创作完成所产生的新的相关成果及文件的知识产权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所有,包括但不限于策划设计方案及源文件、展陈设计方案及源文件、效果图、数字影音内容、海报、导览手册等,如中标人使用与本项目之外需经采购人书面同意。项目完成后中标人须提交电子与纸质版材料(5份)供采购人存档留存。” 2、关于展览指导合作情况,关于专家数量的要求,是单场展览的要求,还是两场展览的要求? 答:与国内外艺术院校合作旨在能够创作更好的作品,本项目含两个展览,合作的相关专家为两场展览要求,不限定每场展览合作专家人数。 3、关于mapping空间尺寸≥300方的要求,因mapping空间尺寸的要求、展品数量的要求两者可能会存在冲突,请明确是否确实需要≥300方? 答:为保证展览的展示效果,“沉浸式空间包括墙面和地面,地面投影面积不少于300平米”,若展品数量与沉浸式空间可能存在冲突,需投标人合理调整。 4、关于mapping区域单平米分辨率≥4k的要求,与设备数量级参数要求不匹配。请明确是否表达准确? 答:修改为“沉浸式空间的投影区域影片分辨率不低于4K”。 5、关于“中标人需拥有全部展品的相应知识产权”,即中标人需拥有著作权(即“版权”),但第一场展览主题的示例均为物质文化遗产。请明确原文是否表达准确? 答:采购需求“2.1.1权威性”修改为:展出的作品与内容需获得展览相关机构的正式授权或背书,作品来源清晰、路径正当,确保不存在任何版权问题。且中标人应保证,对其提供的全部展品享有合法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展览权、图像使用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采购人展览活动所涉及的权利)。若中标人不拥有相应权利,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权利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向中标人另行支付其他费用。如果发生第三方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展品对采购人进行权利主张的,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合理支出)。 6、关于“付款方式”中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的70%作为预付款,第二个项目验收合格且审计完成,待履约完毕且经采购人确认无质量问题后的一次性无息支付至审计结算款的 100%。履约完毕是指质保期2年到期后再付剩余30%吗? 答:项目服务期限要求为“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实施完毕”,付款方式中“履约完毕”指在第二个项目验收合格且审计完成的基础上,展览撤展完成,不含质保期。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联系方式:198056562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