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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AFZ02942
项目名称:省行政中心2号楼2022年度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2年02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评分细则表中“管理人员配备”项中,工程部主管所要求具备的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作业或低压作业),须是由应急管理部门(或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作业或低压作业)。 2.招标文件评分细则表中“管理人员配备”项中,秩序维护部主管所要求具有的特种设备电梯安全管理员证书,须是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全管理员证书。 3.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细则表中“投标人资质荣誉”项中第2项“2、投标人获得地市级人社部门颁发的劳动关系类(或劳动保障类)荣誉,得1分;获得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劳动关系类(或劳动保障类)荣誉,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获得多次不累计计分,仅按最高级别荣誉计分一次)”,“省级及以上”包含15个副省级城市(广州、武汉、哈尔滨、沈阳、成都、南京、西安、长春、济南、杭州、大连、青岛、深圳、厦门、宁波)。 4.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细则表中“投标人业绩”项中第2项“2、上述经评委会认可的投标人业绩中,项目业主单位为地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每个业绩另加1分,最多加3分。前述获得加分的业绩中,如果存在项目业主单位为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再加2分,最多再加2分。本小项满分5分。(如果项目业主单位是学校或者医院,在本小项中不予认可加分)”,“省级及以上”包含15个副省级城市(广州、武汉、哈尔滨、沈阳、成都、南京、西安、长春、济南、杭州、大连、青岛、深圳、厦门、宁波)。 5.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五、人员要求”中的“1.中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人员(包括投标文件中确定的人员和中标后配置的人员)均须专职服务于本项目,如投标人中标后不能满足此条要求,采购人将严肃处理,中标人承担一切相关责任。”,如果中标人确需更换人员,必须经过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人员,且更换后人员资质能力水平不得低于原人员资质能力水平。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地址:合肥市中山路1号
联系方式:0551-636087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