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省级政府集中采购 >> 服务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及厅直单位网络及信息系统维护第2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AFN02910

项目名称: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及厅直单位网络及信息系统维护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1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2年01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对招标文件的获取形式的疑问。
    答:本项要求符合规定要求。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六条。
    2、关于对质疑函递交方式的疑问。
    答:本项要求符合规定要求。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
    3、关于对项目“解释权”的疑问。
    答:采购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具有相应的解释权。
    4、关于对“评分细则合法性”的疑问。
    答:本项目评分细则中“价格分”分值设置符合法律规定,“技术资信分”综合考虑供应商技术、业绩、服务、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并科学设定了比重权值,与评审因素的量化相对应。
    5、关于电子交易系统的疑问。
    答:本项目使用的网络系统平台是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建立的信息化操作平台,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6、关于本项目初审表的疑问。
    答:本项目评审方法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7、关于本项目 “实施方案”“应急预案”等评分项的疑问。
    答:该评审因素的设置已细化和量化,且已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8、关于本项目“供应商实力”评分项的疑问。
    答:(1)本次采购内容包含基础环境运维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装、综合布线等安装工程。该条款的设置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与合同履行相关。不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2)该评分项中证书为市场主流认证证书,与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不具有限制性。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3)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与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
    9、关于本项目“供应商业绩”评分项的疑问。
    答:本项目业绩作为评审项,该项的设置是为了确保成交供应商能够切实履行合同,具有履约能力,能如期保质保量地完成本项目,未指定特定区域或特定行业,且该条款的设置不具有限制性。
    10、关于本项目评分项中“人员配备”的社保证明材料的疑问。
    答:社保证明材料具体详见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3。
    11、关于本项目评分项中“人员配备”中项目经理的疑问。
    答、不予修改,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地址:合肥市太平湖路98号

联系方式:0551-63622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更正公告1.1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