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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FAFZ00005
项目名称:安徽省应急指挥协调能力提升项目应急指挥中心场所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1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2年01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本项目“解释权”的疑问。 答:采购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具有相应的解释权。 2.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前附表”中“符合性审查业绩”能否修改的疑问。 答:本项指标为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指标,是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条要求,因此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3.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的评分内容“业绩”的评分标准能否修改的疑问。 答:本项目业绩内容符合现行政策且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并未限制特定区域和特定行业,因此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4.关于本项目采用的电子交易系统的疑问。 答:本项目使用的网络系统平台是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建立的信息化操作平台,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5.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的评分内容“人员配备”的评分标准能否修改的疑问。 答:本项目人员配备的相关证书与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无限制性,因此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6.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的“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指标能否修改的疑问。 答:本项目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指标是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条要求,因此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7.关于本项目项目属性的疑问。 答:采购人应当依规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8.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的评分内容“售后服务与维保”的评分标准能否修改的疑问。 答:售后服务与维保方案是投标人对本项目售后服务及维保能力的体现,由评委会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与维保方案进行综合评分,评审因素已量化,且已设置对应的分值,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因此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9.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的评分内容“售后服务团队”的第2项评分标准能否修改的疑问。 答: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自建视频监控系统、接入省级平台汇聚各应急行业管控企业在互联网上自建的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建设完成后需要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和运维服务,为了保证项目售后服务质量能够满足项目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团队具有网络视频监控专业技术能力,此项要求与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此项为评分项,无倾向性、限制性,因此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0.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的评分内容“企业实力”的第2项评分标准能否修改的疑问。 答:本项要求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此项为评分项,无倾向性、限制性,因此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1.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的评分内容“企业实力”的第3项评分标准能否修改的疑问。 答: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含通信工程和电气工程建设,通信网络维护,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服务,尤其是融合通信调度系统,其主要建设内容以及功能是实现与PDT窄带、PSTN网关、模拟电话、天通卫星、卫星系统、VOIP、公网、超短波和短波等通信手段的融合,通信网络部分的建设是本项目的核心建设内容;该系统需纵向、横向对接异构和同构系统,又为多业务系统赋能,需达到电信级要求,保障系统的稳定运行;此项要求与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此项为评分项,无倾向性、限制性,因此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2.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的评分内容“货物参数响应情况”的评分标准能否修改的疑问。 答:招标文件中标识“▲”和“★”条款是在产品基本性能参数上的优化,更能满足项目实际应用场景的功能需求,且按照此评标办法本项目设备均具有三家及以上品牌型号满足要求,因此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3.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4.14微模块及设备间改造”清单第151-159项的内容的疑问。 答:此部分清单第151-159项为对应子系统其他配套辅材。 14.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指挥大厅LED显示屏”产品的主要性能(功能指标)能否修改的疑问。 答:本次LED产品是依据系统建设功能和技术要求编写的,此参数要求为更有利于箱体安装时整屏平整度调节;关于“屏控制器参数”问题,“19"机架尺寸,≤5U高度机箱”可以节约机柜空间,节省用户投入;“支持多网口绑定,整机通过一个IP地址即可完成IP设备、模拟设备、SDI设备视音频数据的接入、转发和存储”是为了适应现场复杂的网络环境和更多的信号接入能力;且按照此评标办法本项目设备均具有三家及以上品牌型号满足要求,因此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5.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4.3融合通信系统”部分“模拟语音对接网关”产品的第3项主要性能(功能指标)能否修改的疑问。 答:本项目融合通信系统作为应急指挥的核心系统,需要解决的是纵向横向间异构、同构系统中多种通信手段的融合,不仅需接入应急管理本部门各项通信资源,同时需对接相关部门通信资源,根据接入点不同划分承载业务和用户终端业务,进行多群组的调度功能,因此对接TETRA系统是有必要且必须的要求;此项为评分项,无倾向性、限制性,因此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
联系方式:0551-629987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