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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部省共建数据交换共享与开放应用平台建设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AFZ02836

项目名称:部省共建数据交换共享与开放应用平台建设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第1包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投标人综合资质”一项评分标准现变更为:“1.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其中:一级得3分,二级得1分,二级以下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证书,其中:CS4及以上的得3分,CS3(或CS2CS1)的得1分;3.投标人具有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证书,其中:DCMM4及以上的得3分,DCMM3(或DCMM2DCMM1)得1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2.本项目第1包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软件著作权”一项评分标准现变更为:“投标人具有‘1.数据汇聚(或数据采集或数据传输);2.数据核对(或数据核查或数据审核);3.数据挖掘;4.数据质量核查(或数据质量审核或数据质量审计);5.数据共享与交换;6.多源数据(或多源异构预数据处理或多源数据处理)’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全部类别满足得6分,一类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3.本项目第1包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投标人业绩”一项评分标准中,原定“每个业绩得2分,满分6分”,现变更为“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9分”;

    
4.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201171000分;

    
5.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现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14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第1包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投标人综合资质”第4项评分标准的疑问?
    答:本项目为面向全国,非仅限安徽省,且该项评分标准的设置与本项目实际需求相关,不具有限制性。
    2.关于本项目第1包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投标人综合资质”第2项“投标人具有CCID 信息系统服务交付能力等级证书,其中:一级得3分,二级得1分,二级以下不得分”评分标准的疑问。
    答:经采购人研究,删除该项评分标准。变更后“投标人综合资质”一项评分标准参见上文“二、更正信息”第1条。
    3.关于本项目第1包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投标人荣誉”的疑问。
    答:本项目涉及大量行业数据,为贯彻2021年9月实施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自主可靠企业方面的荣誉”评分标准的设置与本项目实际需求相关,且取得科学进步奖的投标人满足三家及以上。本项评分标准的设置不具有限制性,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4.关于本项目第1包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投标人业绩”的疑问。
    答:该项评分标准未将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加分条件,不具有限制性。
    注:
    (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地址:合肥市太平湖路98号

联系方式:0551-636225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更正公告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