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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物业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AFN02857

项目名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物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第三章采购需求“四、人员配备”项,保洁绿化人员的内保洁项更正为“滨湖、五里墩各15名,其中五里墩含1名保洁绿化主管”,内保洁总人数由32人更正为30人,人员配备总人数由72人更正为70人。

    
2.第三章采购需求“报价要求”第4项政策性费用测算更正如下:

    
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

    

    
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

    

    
备注:

    
1)人员工资不低于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1650元/人/月)。

    
2)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最低为3429.11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基数,单位重大疾病补助须缴纳(15元/人/月)。社会保险(五险)企业缴纳费用(缴费费率:23.3%)组成为:养老保险 16%、工伤保险 0.4%、失业保险 0.5%、医疗保险 6.4% 。社会保险(五险)个人缴纳费用(缴费费率:10.5%)组成为:养老保险 8% 、失业保险 0.5% 、医疗保险 2%。

    
3)一般纳税人税金费率 6.72%,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 3.36%。 如供应商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4)上表中政策性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其他相关项作为可竞争费用,可由供应商自行报价。

    
5)供应商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报价应考虑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风险,该风险供应商报价时须综合考虑并承担,合同履约期间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6)请供应商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如供应商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内提出。 如无疑问,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费用价格,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7)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合肥市市区现行最低标准,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成本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含医疗救助金),不得以使用 40、50 岁人员为由不予核算。

    
8)因项目可能处于疫情期间实施,供应商应将在本项目中可能产生的疫情防护等一切费用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磋商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472号

联系方式:180560089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更正公告-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物业服务2021BFAFN0285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