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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服务人员配备 |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派驻的拟配备人员进行综合评审: 1.项目经理(1人)(满分9分) (1)4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或具有专科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45周岁以下,具有专科学历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扫描件。 (2)具有物业承接查验与设施设备管理证书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3)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4)因物业服务工作表现突出,获得政府部门或物业管理协会表彰的,省级及以上得2分,地市级得1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获奖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同一项目获得多次表彰的,只按最高级别计分一次。 (5)在物业管理项目中,有曾经担任三年及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的,得1分;如果是在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物业管理项目中,有曾经担任三年及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综合主管(1人)(满分5分) (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综合主管学历证书扫描件。 (2)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的扫描件。 (3)具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二级及以上得2分,二级以下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的扫描件。 3.公寓主管(1人)(满分3分) (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公寓主管的学历证书扫描件。 (2)具有智能楼宇管理员(师)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4.维修主管(1人)(满分3分) (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 (2)具有特种作业操作(高压或低压作业)证书的,得1分; (3)具有电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 注:第(1)项投标文件中提供维修主管的学历证书扫描件; 第(2)项和第(3)项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5.绿化主管(1人)(满分3分) (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满分1分; (2)具有绿化工证书的,高级及以上得2分,高级以下的得1分,满分2分。 注:第(1)项投标文件中提供维修主管的学历证书扫描件; 第(2)项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6.其他人员中(除项目经理、综合主管、公寓主管、维修主管、绿化主管外)(满分4分) (1)维修人员中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A或A4),得2分; (2)绿化人员中具有绿化工证书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名单(格式自拟)及证书扫描件。 注:第1-6项中岗位不可一人兼多岗。除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外,投标文件中还须提供投标人为以上所有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形式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0-27分 |
企业资信 | 投标人管理的物业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教育后勤协会颁发的“优秀(或示范)项目”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获得市级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或示范)项目” 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小项满分6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分计分一次)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项目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2)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获奖项目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不能体现项目内容的,须另附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 0-6分 |
企业荣誉 | 2017年1月1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的荣誉: (2)获得中国教育后勤协会(含其专业委员会)颁发的“全国校园物业服务百强单位”或“全国校园物业服务实体(企业)百强”或“全国学校物业服务企业50强”,或获得省级高校后勤协会(含其专业委员会)颁发的“校园物业服务十强单位”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智慧物业 | 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物业管理平台(系统)实现物业管理服务信息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详细介绍物业管理平台(系统)各模块功能,并提供功能截图。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和平台(系统)功能介绍及截图进行评分: 1.针对本项目特点,提供实用性强、使用频率高的具有三项及以上功能的综合性系统,得5分; 2.针对本项目特点,提供单项功能或单项系统的,得2分; 3.差或未提供得,得0分。 注:投标文件中承诺所提供的物业管理平台(系统),在进场服务前须投入本项目使用,提供承诺函扫描件,并提供相关系统的功能截图证明材料扫描件。此项将作为采购人验收及管理考核的依据。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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