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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2021-2023年龙河校区绿化保洁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AFZ01296
项目名称:安徽大学2021-2023年龙河校区绿化保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5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1年06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评分项“投标人业绩”中是否可以修改?公园综合养护管理项目包含公园道路保洁,是否符合室外道路保洁要求? 答:(1)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条要求业绩为已履约完毕业绩,更好地体现投标人在合同履约期间的表现;且业绩要求已根据本次采购需求的面积进行分档评分,本评分项是充分考虑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而设置,以确保绿化、清扫保洁服务质量。 (2)公园综合养护管理项目包含公园道路保洁,符合室外道路保洁要求,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 (3)若投标人具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养护项目(或室外道路保洁项目)业绩,每个业绩按2分计分;若投标人具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5万(含)平方米至40万(不含)平方米的绿化养护项目(或室外道路保洁项目),每个业绩按1分计分。 2、请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评分项“人员配备”中“项目经理”第(2)-(3)是否可以修改? 答:本条评分项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的直接管理者需要常驻服务现场,本条要求业绩为已履约完毕业绩,是充分考虑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而设置。若项目经理具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养护项目业绩,每个业绩按2分计分;若投标人具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5万(含)平方米至40万(不含)平方米的绿化养护项目,每个业绩按1分计分。 3、请问承担的绿化项目在副省级城市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荣誉奖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评分项“投标人荣誉”中省级荣誉要求? 答:符合,同时备注第(6)修改为“(6)奖项的级别以国家行政区划为界定,如: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协会颁发的视为省级,以此类推。副省级城市参考省级荣誉得分”。 注: (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大学
地址:合肥市龙河路
联系方式:0551-638612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更正公告-(龙河校区绿化保洁)-挂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