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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防办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AFN01170
    项目名称:省人防办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5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现延期至2021053117:30

    
网上询问截止时间现延期至2021060117:30

    
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现延期至2021060410:00

    
提交(上传)响应文件地点(开标地点)现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54号评标室。

    
2、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的评分项“人员配备”中的“1、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1人):(1)同时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及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得2分;”现变更为:1、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1人):(1)同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及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得2分。”。

    
3删除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的评分项“人员配备”中的“1、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1人):(3)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四级)及以上证书(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中级(四级)及以上证书)的,得2分;(6)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职称的,得2分。”
    。

    
4、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的评分项“人员配备”中新增如下:“5、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中(含上述1234项人员):(1)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四级)及以上证书(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中级(四级)及以上证书)的,得2分;(2)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职称的,得2分。注: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①符合上述相应要求的证书扫描件;②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的形式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的评分项“供应商荣誉”中“1、自201611日以来,供应商所管理的非住宅物业项目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物业优秀示范类项目荣誉的,每连续获得两届得2分,最多得6分。(同一个项目同时获得多个荣誉的不重复计分,仅计分一次)”现修改为:1、自201611日以来,供应商所管理的非住宅物业项目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物业优秀示范类项目荣誉的,每提供一个荣誉得2分,最多得6分。(同一个项目同时获得多个荣誉的不重复计分,仅计分一次)”。

    
6、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的评分项“供应商荣誉”中“3、自201611日以来,供应商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含委员会)颁发的“诚信企业”荣誉的,得3分。”现修改为:“自201611日以来,供应商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含委员会)颁发的诚信示范类荣誉的,得3分。”

    更正日期:2021年05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的评分项“人员配备”中的“3.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餐饮服务人员:(1)白案师傅(1人)具有厨师证:中级(四级)的,得1分;具有高级(三级)及以上的,得2分;(2)红案师傅(1人)具有厨师证:中级(四级)以上的,得1分;具有高级(三级)以上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4分。”请问是否予以修改?
    答:不予修改。该评分项仅是人员配备的加分项,并非必须具备。同时该项是对人员的要求,并未限制潜在供应商。
    2、关于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的评分项“供应商荣誉”中“4、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学会(协会)(含委员会)颁发的“文明单位”或“卫生先进单位”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最多得4分”,请问是否予以修改?
    答:不予修改。该评分项要求的是供应商获得的荣誉,如改为供应商所管项目的业主单位获得的荣誉,与供应商自身关系不大,无法衡量供应商自身的实力。同时该评分内容仅是加分项,并非必须具备。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迎淮路996号
    联系方式:0551-634439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省人防物业)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