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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退役军人信息化工程急用综合管理第2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AFN00763
    项目名称:安徽省退役军人信息化工程急用综合管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4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具体评分细则中“综合能力”第1项更正为:1.在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基础上,业务种类包含系统咨询的得4分。

    
2.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具体评分细则中“总监理工程师”评分项中第2项更正为: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的,得2分。

    
3.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具体评分细则中“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评分项中第2项更正为:具有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或中关村信息安全测评联盟)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或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的,得2分。

    
4.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具体评分细则中“其他监理人员”更正为:除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外,本项目监理团队其他监理人员中,有至少2人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且承诺在其他监理人员中安排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的1人驻场至监理项目竣工,否则“其他监理人员”整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其他监理人员:每有一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人社部门颁发)、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人社部门颁发)、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颁发)、网络工程师证书(人社部门颁发)、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证书(人社部门颁发)、软件评测师证书(人社部门颁发)、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或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或中关村信息安全测评联盟颁发)、智能建筑弱电工程师证书(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中任意一类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同一人员具有多类证书的,不累计计分,仅计一次分。同类证书提供多个人员的不重复计分,仅计一次分。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

    
3)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4)供应商承诺(格式自拟)。

    
5.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具体评分细则中“供应商业绩”更正为:自20161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供应商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信息化项目监理业绩且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注:(1)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业绩合同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关键评审信息,须另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3)正在履约和已经履约完成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6.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增加:

    
五、其他要求

    
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手续(如完成备案、签订保密协议等)。

    更正日期:2021年04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具体评分细则中“其他监理人员”中的“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颁发)”和“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或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或中关村信息安全测评联盟颁发)”的疑问?
    答:本项目监理及咨询服务内容包含信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因此将具有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或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作为评分项。本项目监理内容规模庞大、涉及面广、技术复杂,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及对项目质量、进度等方面的控制能力,因此将具有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作为评分项。且以上证书作为评分项,并非作为资格条件,上述证书要求不具有限定性。
    2.关于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回龙桥路1号
    联系方式:0551-659029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更正公告(第2包).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