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医科大学和平苑(二期)建设项目审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BFAFN01262
项目名称:2020年安徽医科大学和平苑(二期)建设项目审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评审方法中“供应商业绩”项评分标准变更为“2016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具有单体建筑面积(或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满足以下条件的跟踪审计项目业绩:1、6万平方米≤单体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或1.5亿元≤总投资<3亿元)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4分;2、单体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或总投资≥3亿元)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5分;
同一业绩同时满足单体建筑面积和总投资额要求的,仅计一次分,不重复计分,以得分高的为准。本项满分15分。。
注:合同签订日期或审计报告出具日期中有一项日期满足“2016年1月1日以来”即可。
如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如以审计报告出具日期为准,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审计报告扫描件。
如以上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总投资额或单体建筑面积等关键评审内容的,须另附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评审方法中“项目主审业绩”评分标准变更为“2016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具有单体建筑面积(或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满足以下条件的跟踪审计项目业绩:1、6万平方米≤单体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或1.5亿元≤总投资<3亿元)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4分;2、单体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或总投资≥5亿元)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5分;
同一业绩同时满足单体建筑面积和总投资额要求的,仅计一次分,不重复计分,以得分高的为准。
项目主审业绩与供应商业绩可以重复,本项满分10分。
注:合同签订日期或审计报告出具日期中有一项日期满足“2016年1月1日以来”即可。
如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如以审计报告出具日期为准,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审计报告扫描件。
如以上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总投资额、单体建筑面积或项目主审姓名(及职位)等关键评审内容的,须另附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0年10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医科大学
地址:合肥市梅山路69号
联系方式:0551-65172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明明
电话:0551-66223869、66223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