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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省全民健身中心运营管理及维护
原项目编号: 2020BFAFN00329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6月01日 17: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省全民健身中心运营管理及维护项目答疑及延期公告 “省全民健身中心运营管理及维护”项目(项目编号:2020BFAFN00329)答疑及延期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建议修改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的评分标准 “荣誉”项。 答:(1)原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的评分标准 “荣誉”项,现变更为: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荣誉 1、2015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所管物业项目(含在管项目)获得政府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优秀(或示范)项目荣誉的(本小项最高得3分,提供多个荣誉的,不累计得分,以最高标准计分一次): (1)省级及以上的,得3分; (2)地市级的,得2分; (3)区(县)级的,得1分; 2、2015年1月1日(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获得: (1)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服务保障类荣誉(如疫情期间为防疫工作提供各类支持援助;在政府部门重大活动期间提供的各类支持援助;在政府部门与协会联合举办的活动中做出贡献等),每个荣誉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2)县(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先进集体(或先进单位)荣誉的,每个荣誉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3)省级及以上的政府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创新成果类荣誉(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荣誉等),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的得4分,省级二等奖的得2分,省级三等奖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注:(1)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同一荣誉提供多个材料且获奖时间不一致的,按以下顺序认定获奖时间:颁奖单位颁奖文件、批复、获奖证书、网上公示截图。如:同一荣誉同时提供颁奖单位颁奖文件和获奖证书且获奖时间不一致的,以颁奖单位颁奖文件时间为准。)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截图,协会(学会)级别以其登记注册的民政部门级别为准。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3)所管项目获得荣誉的,须同时提供所管获奖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内容等要素的,须另附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4)“创新成果类荣誉”如颁发单位为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须另附政府部门与颁发单位联合举办颁发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0-12分 服务承诺 (1)物业管理满意率; (2)绿化养护、修剪、完好率; (3)清洁、保洁、垃圾分类完成率; (4)主干道车辆停放秩序完好率; (5)化粪池、雨水井、污水井完好率; (6)室内停车场、单车/摩托车停车场完好率; (7)公共区域休息椅、垃圾桶等设施完好率; (8)治安案件发生率; (9)火灾发生率; (10)有效投诉率与处理率; (11)服务回访率; 由磋商小组根据响应文件提供以上内容的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审: 服务承诺包含以上所有要求,且承诺内容全面具体,各项指标较好,并详细阐述达到目标的具体控制措施,得1<F≤3分; 服务承诺包含以上部分要求,没有针对性的具体计划,内容明显缺失的,得0<F≤1 分; 未提供任何内容的不得分。 0-3分 (2)供应商所管项目获得荣誉能够体现供应商项目服务质量,故评分标准“荣誉”项的第1项与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经采购人核实未限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奖项。 (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完成日常工作的同时还要配合完成落实辖区政府和省体育局交办的重大活动赛事等,需要具备相关的服务保障及应急能力,故评分标准“荣誉”项的第2项第(1)小项与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经采购人核实未限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奖项。 (4)本项目包含训练中心,对外开放式健身场所,七个省体育直属单位办公地点,数家体育协会办公地点,几支专业队伍训练、就餐、居住中心,生活区等多种服务对象,环境复杂,人员流动性大。并且供应商还需配合体育局大院每年举办的各种大型体育赛事和全民健身中心大院综合治理及文明创建、落实辖区政府及省体育局的各项相关工作。“先进集体或先进单位荣誉”能体现供应商在面对复杂项目情况时的服务实力。故评分标准“荣誉”项的第2项第(2)小项与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经采购人核实未限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奖项。 (5)本项目服务对象为开放场所,物业服务内容多、范围广、难度大,因此对供应商管理水平要求较高。创新成果奖项能体现供应商管理复杂场所的适应性和创新能力,故评分标准“荣誉”项的第2项第(3)小项与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经采购人核实未限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奖项。 2、建议修改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的评分标准
“管理人员”项中的以下内容: (1)第1项“项目负责人(1人)”中“(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毕业(或学位)证书,得2分”和“(4)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政府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得3分”的要求; (2)第3项“治安主管(1人)”中“(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政府部门)颁发的二级保安员(或保安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得3分”的要求。 (3)第4项“保洁主管(1人)”中“(1)本科及以上毕业(或学位)证书,得1分”的要求。 答:(1)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的评分标准“管理人员”第1项“项目负责人(1人)”中第(1)小项能体现项目负责人较高的文化水平,故不予修改。 (2)本项目涉及的服务人员较多,人员管理压力较大,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的评分标准“管理人员”第1项“项目负责人(1人)”中第(4)小项能体现项目负责人较高的人员管理水平,故不予修改。 (3)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的评分标准“管理人员”第3项“治安主管(1人)”中第(2)小项能证明治安主管从事保安管理岗位所具备的学识和技能,故不予修改。 (4)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的评分标准“管理人员”第4项“保洁主管(1人)”中第(1)小项能体现保洁主管较高的文化水平,故不予修改。 (5)本项目服务的体育局大院每年举办多次大型体育赛事,大院环境错综复杂,人口流动性大。供应商需要承担大院综合治理和文明创建相关工作、落实辖区政府及体育局做好全民健身中心的相关服务,上述证书能体现相关管理人员较高的文化水平和管理能力,与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 3、建议修改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的评分标准
“管理人员”项的第5项中“(1)政府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师证书,得1分”的要求。 答:上述要求不予修改。本项目服务环境复杂,树木花草种类较多,配备的人员中具有上述证书能证明该人员从事园林绿化相关岗位所具备的学识和技能,能更好的指导本项目涉及的园林绿化服务,与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
二、延期公告 1、磋商时间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现延期到“2020年6月16日10:30”; 2、磋商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楼53号评标室。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 6月1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