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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省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物业保障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0BFAFZ00168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3月17日 17: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物业保障 服务项目答疑公告 “安徽省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物业保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0BFAFZ00168)答疑公告如下: 1. 能否修改本项目评分细则中“1.2015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地市级政府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每个得2分;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每个得4分。本项最高分4分”要求。 答:修改为“投标人或投标人所管项目2015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地市级政府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文明单位”“优秀单位”“先进单位”或“诚信服务企业”荣誉称号的,每个得2分;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文明单位”“优秀单位”“先进单位”或“诚信服务企业”荣誉称号的,每个得4分。本项最高分4分” 2. 能否修改本项目评分细则中“2.2015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所管项目业主单位获得政府或行业协会颁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或“综治工作优秀单位”荣誉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分2分”要求。 答:修改为“投标人或投标人所管项目2015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政府或行业协会颁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或“综治工作优秀单位”荣誉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分2分”。 3. 能否修改本项目评分细则中“3. 2015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地市级房产或住建部门颁发的“优秀”或“示范”或“规范化示范”类荣誉的,每个得2分;获得省级及以上房产或住建部门颁发的“优秀”或“示范”或“规范化示范”类荣誉的,每个得4分。本项最高4分”要求。 答:修改为“投标人或投标人所管项目获得地市级房产或住建部门颁发的“优秀”或“示范”或“规范化示范”类荣誉的,每个得2分;获得省级及以上房产或住建部门颁发的“优秀”或“示范”或“规范化示范”类荣誉的,每个得4分。本项最高4分”。 4. “酒店物业或者酒店公寓物业业绩”是否符合本项目评分细则中所要求的“住宿客房物业管理项目业绩”要求。 答:酒店物业或者酒店公寓物业业绩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住宿客房物业管理项目业绩”。 5. 本项目能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答:因本项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需要,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 (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2020年3月1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