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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安徽监狱蓝盾支队警用装备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FAHZ00749

项目名称:安徽监狱蓝盾支队警用装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2年06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本项目“解释权”的疑问。
    答:采购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具有相应的解释权。
    2.关于本项目关于“★条款”、“■条款”、“●条款”的疑问。
    答:(1)本项目未设置“★条款”。
    (2)本项目“满足货物指标要求情况”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且“■”和“●”号参数仅作为评分项,不具有限制性,满足或优于均可。经采购人核实,满足或优于上述“■”和“●”号指标的品牌不少于3家,未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综上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分细则评分项“投标人业绩”的疑问。
    答: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特殊地综合性信息化系统,是服务于全省监狱应急处突任务的复合型信息化系统,故本项目在架构、受众、技术需求以及使用上均有显著个性化特点,业绩内容要求是根据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设置,能考评投标人类似项目的实施经验,对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综上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关于电子交易系统的疑问。
    答:本项目使用的网络系统平台是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建立的信息化操作平台。
    5.关于本项目符合性审查表的疑问。
    答:本项目依据规定设置了符合性审查表,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6.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分细则中评分项“供货安装调试方案、售后服务与维保方案”的疑问。
    答:“供货安装调试方案”和“售后服务与维保方案”是根据本项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的,是评价潜在投标人综合能力的重要维度,且“供货安装调试方案”和“售后服务与维保方案”评审因素的设置已细化和量化,且已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综上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7.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分细则中评分项“管理体系认证”的疑问。
    答: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能体现投标人关于质量管理、环境保证以及确保劳动者职业健康与安全能力,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不存在限制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事项。综上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8.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分细则中评分项“技术人员配备”的疑问。
    答: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特殊地综合性信息化系统,潜在投标人需具备对本次采购内容进行数据处理的能力。“技术人员配备”是根据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设置的,是评价潜在投标人综合能力的重要维度,对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综上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9.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分细则中价格分占比的疑问。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第87号令》中第五十五条中规定;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本项目评分细则中“价格分”分值设置符合法律规定。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合肥监狱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开发区

联系方式:0551-622350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安徽监狱蓝盾支队警用装备采购-更正公告6.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