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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AHZ02717
项目名称:信息化基础设施与多媒体机房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投标人须知中37.6解释权的问题”疑问。 答:采购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具有相应的解释权。 2.关于“评标办法问题”的疑问。 答:本项目评分细则中分值设置符合法律规定,主观分科学设定了比重权值,与评审因素的量化相对应。 3.关于“电子交易系统的问题”的疑问。 答:本项目使用的网络系统平台是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建立的信息化操作平台。 4.关于“评分方法和标准中:价格分的问题”的疑问。 答:本项目评分细则中“价格分”分值设置符合法律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5.关于“评分方法和标准中: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情况”的疑问。 答:本项目“技术参数响应”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经采购人核实,满足要求的产品不少于三家。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6.关于“评分方法和标准中:供货及安装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的疑问。 答:该评审项的设置已细化和量化,且已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7.关于“评分方法和标准中:产品实力”的疑问。 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第三方有权机构”指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该项要求未指定检测机构,且未限定特定时间区间,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8.关于“评分方法和标准中:产品实力中第3条”的疑问。 答:上述评分项的设置是为了保证投标人具备规范实施项目能力,证书与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无限制性和倾向性。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9.关于“评分方法和标准中:原厂售后服务承诺”的疑问。 答:上述评分项的设置是为了保证投标人具备规范实施项目能力,证书与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无限制性和倾向性。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0.关于“采购需求中:所招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的问题”的疑问。 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第三方有权机构”指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该项要求未指定检测机构,且未限定特定时间区间,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1.关于“采购需求中:所招产品(截图)的问题”的疑问。 答:上述评分项的设置是为了保证投标人具备规范实施项目能力,截图是证明所投产品具有相应的功能,无限制性和倾向性。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地址:合肥市宣城路16号
联系方式:18255141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