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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城建第四批拟建项目规划方案咨询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5HEFRQ00844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城建第四批拟建项目规划方案咨询服务项目(第二阶段)-1标段答疑1 项目编号:2025HEFRQ00844-2 第一部分:询比文件澄清 1.询比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内容:27方案演示递交要求:“1.本项目方案演示电子 U 盘应凭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在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 4872 号金融港中心A9 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一楼多功能开标大厅递交,若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或未按规定地点递交,则方案演示文件不予接受。 2.电子 U 盘应密封后在封套上加盖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递交。演示材料应为系统默认可识别的格式,投标人投标前须自行检查演示材料能否正常识别打开及 U 盘能否正常读取,若是在评标现场发现演示材料无法识别打开或 U 盘无法读取,相关风险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本项目方案演示时,须投标人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1-3人)进入评标现场就方案、理念等进行现场介绍,方案演示总时长不得超过30分钟,进入评标现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投标人应在方案演示电子 U 盘的封套上写明: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询比文件方案演示电子 U 盘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5.方案演示顺序将按照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开评标系统中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界面中各投标人的“序”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 第二部分:投标人疑问 1.本次投标有无述标环节,如有体现何形式、何阶段、何要求? 回复:详见本答疑第一部分:询比文件澄清 2.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询比公告1.9条中“本次询比为1标段”,但在第一章询比公告第9条投标保证金账户下又写“标段简称2标段”,具体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第一章询比公告1.9条中“本次询比为1标段”为准,“标段简称2标段”为系统自动生成内容,投标保证金账户无误,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保证金递交方式。 3.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技术评分标准下:要求文本总页数控制不超过130页,上传电子文件大小有问要求? 回复:无要求 4.商办业态单价在投标文件第一阶段的招标文件中无约定,本次费用以何计? 回复:本询比项目第一阶段已约定商办业态单价,具体详见合肥城建第四批拟建项目规划方案咨询服务项目(第一阶段)答疑1-第一部分:询比文件澄清 注:此补疑视同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琥珀五环城 联系人:李经理 电 话:0551-6266197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086 2025年9月2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