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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服务外包(2024年度)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BFFFN01160

项目名称: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服务外包(2024年度)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0611110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61111:00(北京时间)。

3.本项目提交(上传)响应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5楼 。

4.磋商文件中“人员配备”项中的“供应商拟投入人员具有保密培训教育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0.5分,本小项满分2分。”更正为:“供应商拟投入人员具有保密类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0.5分,本小项满分2分。”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分标准中人员配备和项目团队的评分设置的疑问。
    答:经采购人核实,(1)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不属于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人员配备和项目团队与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有三家及以上供应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不予更改。
    (2)人员证书和数量满足采购需求,本评分项设置与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磋商文件要求不予更改。
    2.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分标准中业绩及履约反馈的疑问。
    答:经采购人核实,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不属于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业绩标准与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有三家及以上供应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不予更改。
    3、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分标准中企业综合实力的疑问?
    答:(1)本项目需引用政务服务网相关功能,要求供应商具备系统对接能力,磋商文件要求不予更改。
    (2)评分项中的注释要求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及提供信息系统的对接证明及功能说明。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000号

联系方式:0551-653577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附件: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服务(2024年度)更正公告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