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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滨湖国际会展中心2024-2025年度电梯维保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4BTFWZ00226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1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滨湖国际会展中心2024-2025年度电梯维保项目补疑1 项目编号:2024BTFWZ00226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公告中的预计进场日期:2024年6月,具体的准确服务期限是从哪天开始?这会影响到投标总价。 答:暂定为6月18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可以是验收报告,这个验收报告可以是电梯的年检报告吗?在电梯年检报告上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物业的项目部章均有效吗? 答:业绩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年检报告可以视为验收报告,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对应合同中所有电梯的年检报告扫描件,在电梯年检报告上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设备管理部门的科室章、项目章或物业的项目部章均予以认可。 3.投标人是总公司在安徽的分支机构,但投标保证金是从总公司转账的是否被认可有效。 答: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4.招标文件P49页:履约情况用户评价:招标文件要求为:评价为“合格”“优秀”“好评”“良好”“不错”我司每个季度对用户满意度进行回访,评价结果为“满意或者不满意”请问提供用户评价为“满意”的履约情况用户评价,是否认可? 答:认可。 5.此项目预算共计33.5万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其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报价文件“二、分项报价表”需提供电梯月报价、总计金额(元/2024年)、总计金额(元/2025年). 问题及建议因合同开始时间影响着本项目总报价,故烦请贵司明确本次招标的合同开始时间,以及报价价格评审以月价还是总报价为计算。 答:合同开始时间暂定为6月18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本项目以投标总价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以单价作为结算的依据。 6.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3商务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中皆要求投标人提供“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问题及建议:因部分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的公章盖章流程较长,是否可以用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的设备管理部门的科室章、项目章等来确认证明文件。 答: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的设备管理部门的科室章、项目章予以认可。 7.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3商务评分标准中“履约用户评价”中“注3: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的业绩合同,未提供不得分” 问题:请贵处明确“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的业绩合同”是否可以与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重复。 答:可以。 8.招标中履约情况用户评价:投标人服务的电梯维保服务项目中被服务业主评价的文件加盖项目章是否被认可? 答:认可。 9.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加盖项目章是否被认可? 答:详见本补疑第2条及第6条。 10.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能否为同一个业绩合同? 答:同一业绩同时满足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可以重复计分。 11.招标文件P3第2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A1级)”。 疑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等级分为A、B、C三个等级,C级及以上均可从事电梯维保服务,A1级为最高级别.此项资格条件的设置存在明显的排他性倾向。有违反招标法关于“禁止限制、排斥投标人的规定及禁止投标人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的嫌疑。 建议: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修改为“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B级及以上)”。 答:详见变更部分。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2.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A1级)” 现变更为:“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 投标人认证 6分 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类证书得2分,满分6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 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 现变更为:“ 投标人认证 3分 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类证书得1分,满分3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 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3(1)商务评分标准中增加:“ 投标人资质 3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A1级),得3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 第三部分:延期部分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5日10:30”,现延期到“2024年06月14日10:30”; 2、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二楼开标舱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政文国际会展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滨湖新区锦绣大道3899号滨湖国际会展中心 联系人:高工 联系方式:0551-65790295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88、66223831 2024年5月2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