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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蜀山区黄山路以北道路绿化管养、道路保洁
原项目编号: 2023BFSBZ02919
原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蜀山区黄山路以北道路绿化管养、道路保洁2标段招标文件补疑3 2023BFSBZ02919-1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行政主管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如亳州市城管局下属事业单位亳州市园林管理局(或亳州市园林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是否符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 答:予以认可,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第78页的2标段“设备配备”打分点要求:“3.垃圾清运车(或自卸车或载货汽车,核定载质量≥4吨):每配备一辆得1分,本小项满分2分。”请问:关于上述要求的“垃圾清运车(或自卸车或载货汽车,核定载质量≥4吨)”,请问车辆购置发票上显示的车辆类型为“压缩式垃圾车”的车辆是否满足上述要求?是否予以计分?请明确。 答:压缩式垃圾车符合招标文件的“垃圾清运车(或自卸车或载货汽车)”要求。 3.关于招标文件P79,2标段“人员配备”打分点要求:“(2)从事绿化养护病虫害防治专职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植物保护(或森林保护)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每提供1人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请问:1、从事绿化养护病虫害防治,提供更加有针对性的“林业有害防治员”职业资格证,是否可行?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森林保护”在研究生阶段专业名称为“森林培育”,请问提供“森林培育”硕士研究生毕业证是否满足? 答:1.“林业有害防治员”职业资格证书不予认可。2.“森林培育”硕士研究生毕业证满足“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园林(或林业或园艺)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要求,得1分。 4.关于该项目的补疑2第三条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人员配备(2)项变更为:“(2)从事绿化养护病虫害防治专职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植物保护(或森林保护)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得2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园林(或林业或园艺)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请问:1.这样的计分没有依据及合理性,园林(或林业或园艺)毕业的人员也可以钻研绿化养护病虫害防治并具有相应的工作水平,建议同等对待。2.园林(或林业或园艺)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是提供一人给一分,提供两人可以得满分,还是不论提供几个具有园林(或林业或园艺)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均只得1分?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人员配备(2)项,从事绿化养护病虫害防治专职人员仅认可1人。 5.招标文件第56页提到“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但在招标文件中不存在“1.3.3”项,请问是内容缺失还是条款描述有误? 答: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中“质量标准”项。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蜀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方式:0551-65596682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要素大市场A区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69、66223831 2024年1月1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5日
附件:2标段补疑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