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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合肥市元一名城小学食堂委托运营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BTYFZ00034

项目名称:合肥市元一名城小学食堂委托运营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人员配备情况”中“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要求的“具有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工会颁发的“五一劳动奖章”(或“青年岗位能手”或“金牌职工”)荣誉,得1分”,是否可以修改?

答:本条修改为“具有政府部门或工会颁发的个人荣誉证书的得1分”。

2、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荣誉”要求的“投标人获得“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得2分”,是否可以修改?

答:本条修改为“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所经营的食堂项目获得"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得2分”。如为所经营的食堂获得荣誉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的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关键评审内容的, 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 (合同甲方) 出具的证明材料加以明确说明, 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人员配备情况”中“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要求的“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技能等级或职业资格一级)中式烹调师证书得2分”,是否可以修改?
    答: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采购人就餐人数较多,保障师生就餐营养均衡及口味要求,提高对项目负责人烹饪等级要求,就是为了切实保证师生就餐品质,采购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对管理及菜品都能够有较高技术水平从而对菜品翻新多样有保障。经采购人市场调研,不少于三家供应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人员配备情况”中“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要求的第(5)项是否可以修改?
    答: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现学校对食品安全管控工作相当严格,采购人保障师生饮食健康特要求加强安全管控工作。经采购人市场调研,不少于三家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投标人业绩”是否可以修改?
    答: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以上要求是服务单位实力体现,从而保障采购人师生饮食安全。经采购人市场调研,不少于三家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注: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元一名城小学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嘉山路135号

联系方式:0551-62522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附件:更正公告-合肥市元一名城小学食堂委托运营服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