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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供水集团三水厂和屯溪路办公区绿化养护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3BFFWZ00627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4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供水集团三水厂和屯溪路办公区绿化养护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3BFFWZ00627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第48页,拟为本项目配备的设备要求:2.自卸式垃圾车:1辆得1分,本子项最多得1分。

问:招标文件要求“自卸式垃圾车”。我单位提供的垃圾车购置发票上车辆类型名称为“压缩式垃圾车”。请问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答:满足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自卸式垃圾车(或压缩式垃圾车)须为投标人自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自卸式垃圾车(或压缩式垃圾车)购置发票扫描件和行驶证扫描件,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必须为投标人。

2.招标文件第48页“拟为本项目配备的设备要求”2.自卸式垃圾车:1辆得1分,本子项最多得1分;

问:自卸式垃圾车本公司租赁的,可以提供租赁合同以及相关证件是否满足需求。

答:不满足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自卸式垃圾车(或压缩式垃圾车)须为投标人自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自卸式垃圾车(或压缩式垃圾车)购置发票扫描件和行驶证扫描件,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必须为投标人。

3.招标文件的第52页: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2018年-2022 年(共五年)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连续三年等级为A级及以上的得 3分。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须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情况承诺,如未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情况承诺或提供的纳税信用等级情况承诺与投标人实际纳税信用不符的,不予加分,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保留现场核查权利(若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或中标候选)资格,并将报监管部门处理)。而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无纳税信用等级情况承诺格式,是否由投标人自拟承诺格式。

答:投标人自拟承诺格式。

4.第六章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投标人是否需要提供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十一、合肥供水集团三水厂和屯溪路办公区绿化养护项目项目报价表。

答:无须提供合肥供水集团三水厂和屯溪路办公区绿化养护项目项目报价表。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屯溪路70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0551-6442282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05、66223831

2023424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4日

附件:2023BFFWZ00627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