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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骆岗公园智慧园区监理及软件测评

     原项目编号: 2022BFFBZ01620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8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骆岗公园智慧园区监理及软件测评(2次)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2BFFBZ01620

 

一、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要求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业绩已完成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已完成证明材料须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和监理单位盖章”。请问,如提供“正在履约证明材料(正在履约材料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和监理单位盖章)”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业绩证明材料须满足下述要求:“1.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业绩正在履约或已完成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或业主证明或合同甲方证明),正在履约或已完成证明材料须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和监理单位盖章。

2.以上涉及到的材料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监理费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同一内容不一致的以“业绩正在履约或已完成证明材料”为准。

 

二、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本项目解密时间:30分钟(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西藏路与紫云路交口

联系人:仲工

话:0551-6335539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0551-6622378366223831

                            

   2022年829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8月29日

附件:2022BFFBZ01620-补疑公告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