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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巢市域(郊)铁路和合庐市域(郊)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相关专题研究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2BFFWZ01746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8月0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巢市域(郊)铁路和合庐市域(郊)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相关专题研究服务2标段补疑1

2022BFFWZ01746-2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若为联合体投标,①除《联合体协议书》外,请问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落款”处,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还是填写“各个成员单位名称”?②“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名”、“账号”、“开户行”等信息,是否只需填联合体牵头人信息即可?

答:①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即可;②填联合体牵头人信息即可。

2.若为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是否只需联合体牵头人填写即可?。

答:是。

3.招标文件P10,7.7.1“履约保证金”(2)根据招标文件约定计算方法及投标人中标费率计算的合同暂定总价的2%;与招标文件P37,7.7.1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矛盾,请招标人明确,履约保证金金额应为多少。

答:合同暂定总价的2%。

4.招标文件P16规定“投标文件的总容量不超过200M”,考虑到技术文件附图较多能否适当提高技术部分“服务方案”文件容量。

答:无法提高。

5.招标文件P101“(四)主要人员简历表”并结合招标文件P77“人员配置要求”注释:(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中要求的项目负责人相关要求作为初审指标外,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和其余人员的相关要求不作评审。是否可以理解为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线路、建筑、桥梁、地下结构、经济专业负责人简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其他主要人员可以以汇总表形式体现。

答: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中要求的项目负责人相关要求作为初审指标外(投标文件中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和其余人员的相关要求不作初步评审要求(投标文件需提供线路、建筑、桥梁、地下结构、经济专业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汇总表或简历表供招标人标后核查,但不作初步评审要求)。

6.招标公告P4中2.7“本招标项目合同估算价为3100万元,其中第1标段合同估算价为1600万元;第2标段合同估算价为1500万元。”与P80,费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1.000‰,1标工程费为1590000 万元,2标工程费为1410000万元。按此推算1标限价应为1590万元;2标限价为1410万元;与招标公告2.7条款不对应,请招标人明确本次2个标段限价?

答:项目采用费率报价,可行性研究及相关专题研究服务费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 1.00‰。投标人所报费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且各标段分项报价合计不超过各标段工程费*1.00‰,例如,1标段分项报价合计不超过1590000万元*1.00‰=1590万元),否则投标无效。投标费率作为投标报价部分评审、合同签订及结算依据。

7.招标文件P48,方案汇报演示要求不超过10分钟,若我单位2个标段都参与,是否可以递交一份多媒体演示文件,总时长是否可以适当延长至15分钟以内,请招标人明确。

答:两个标段分别制作,每个标段不超过10分钟。

8.若本次投标保证金以保函形式提交,是否需要在开标前将保函原件递交连同汇报材料一起递交,如递交是否按照4.1.2条款密封递交,请招标人明确。

答:保函原件在开标前无需递交,汇报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9.招标文件P86,“评审因素索引表”是否仅指“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响应,且索引页码为投标人自行编制的对应页码。

答:“评审因素索引表”可以不编制。

10.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需按P11,3.4.1条款办理,但是招标文件P94给定了保函示范文本,并注明允许担保银行的格式与范本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本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请招标人明确,若采用银行给定格式的保函需要响应的实质内容是否指,提供的保函为“见索即付保函”、“受益人为招标人”、“项目名称为范本提供的项目名称”、“担保金额为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保函有效期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即可。

答:可以。

11.招标文件P100,“(三)项目负责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无初步评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负责人资格只需满足“附录4”即可,因此是否可以删除“(三)项目负责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无初步评审要求)”按照“附录4”要求附上响应证明材料即可,请招标人明确。

答:投标文件中须按照“附录4”要求提供响应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初步评审业绩“项目情况表”,供招标人标后审查(可在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中任意节点上传),但不作初步评审要求。

12.招标文件P102,“(五)投标人信誉情况”,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应资料,在投标函中提供承诺即可。如承诺与实际不符,则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投标保证金按规定予以处理。因此此处是否可以不用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填写“见投标函”即可。

答:在投标函中提供承诺即可。

13.招标文件P106,“四……  注:对照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条件,由投标人自行提供相关证明。如证明或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按规定予以处理。”是否可以将“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条件”索引至投标文件对应页即可。

答:投标人可自行编制。

14.招标人能否提供合肥市国土空间规划最新成果以及合庐线、合巢线客流基础数据?

答:无相关资料,不提供。

15.视频汇报中,除技术方案(PPT)之外的线路概况演示部分,可否采用专业配音来展示?

答:可以,但总时长不能超过3分钟。

16.招标概况中主要含沿线经过区域及明确的线路长度,能否提供线路走向示意图,方便明确招标方案,以便做进一步的方案比选研究?

答:不提供,请自行研究。

17.投标方案是否可以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线路长度、敷设方式、车站数量等有差异?

答:可以。

18.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对版面大小是否有规定?A3或A4是否都可以?

答:无要求,投标人自行编制。

19.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项目名称均为“合巢市域(郊)铁路和合庐市域(郊)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相关专题研究服务”,但是投标编制系统中两个“投标函”项目名称为“合巢市域(郊)铁路和合庐市域(郊)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相关专题研究服务*标段”,请招标人明确“投标函”中项目名称是否以编制系统准。

答:招标项目名称可以以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中的内容为准。

20.招标文件P2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中注“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联合体非牵头人仅须提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市域(郊)铁路工程的业主单位(即工程建设单位)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证明材料须加盖业绩对应项目的城市轨道交通或市域(郊))铁路工程的业主单位(即工程建设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因合同和对应的批复文件已能证明合同关系和完成情况,请问,成员单位业绩是否提供相关合同和对应专题的批复文件即可,请招标人明确。

答:联合体非牵头人仅须提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市域(郊)铁路工程的业主单位(即工程建设单位)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证明材料须加盖业绩对应项目的城市轨道交通或市域(郊))铁路工程的业主单位(即工程建设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1.招标文件49页“方案汇报演示”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递交“方案汇报演示文件”,因疫情原因,递交“方案汇报演示文件”人员可否与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代理人不为同一人,递交人的授权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答:可以。

22.请招标人明确是否可以异地解密。

答:可以。

23.招标文件中对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的业绩分别做了要求,要求承担项目为获批“正线”长度为多少,因“城市轨道交通”批复文件中的“线路全长**”就是指线路正线长度,且几乎所有的“城市轨道交通”批复文件对于项目的长度均为“线路全长**”包括合肥轨道交通相关批复文件也为“线路全长多少”,因此对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正线长度”是否指批复文件中的“线路长度”或者“线路全长”等字眼,请招标人明确。

答:“正线长度”认可批复文件中的“线路长度”或者“线路全长”。

24.招标文件96页格式 “五、投标保证金退还声明”是否可以删除,序号顺延。

答:“投标保证金退还声明”材料非评审内容,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编制。

25.招标文件97页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三)项目负责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无初步评审要求)”,因投标编制系统中没有此项上传要求项,且项目负责人无业绩审查要求是否可以删除,请招标人明确。

答: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初步评审业绩“项目情况表”(可在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中任意节点上传),供招标人标后审查,但不作初步评审要求。

26.招标文件97页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中“(五)投标人信誉情况”在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无此项内容上传窗口,是否将“(五)投标人信誉情况”内容顺在“(四)主要人员简历表”之后一起上传,请招标人明确。

答:“投标人信誉情况”无需另外提供响应材料。

27.商务评分标准中要求的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已获批复的线路正线长度不小于 20 公里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业绩”和“已获批复的线路正线长度不小于 20 公里的市域(郊)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业绩”。

目前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很多城市群和特大城市都市圈内的城际轨道交通也承担了市域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快线功能,来满足城镇群或都市圈内居民通勤和商务出行需求。请问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或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中明确该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承担市域(郊)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快线的功能,可否作为投标人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

答:城际轨道交通不满足本次招标业绩中工程类别的要求。

28.根据招标文件阐述,合巢市域(郊)铁路线路全长约87km,其中,主线线路全长约65.6km,共设车站9 座;支线全长约21.3km,共设车站4 座。是否可以明确项目主线起点的位置?

答:不提供,请自行研究。

29.根据招标文件阐述,合庐市域(郊)铁路全长约74.2km,共设车站17 座,线路从合肥市区轨道交通引出,终点止于庐江西站。是否可以明确项目起点的位置?

答:不提供,请自行研究。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1.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2年8月30日11:0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号开标室。

3.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为投标保函,投标保函上的开标日期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或开标当日,均予以认可。

4.招标文件获取及报名截止时间延期至“2022年8月30日11:00”。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7号  

  编:/  

联系人:蔡工  

  话:055163662387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797、66223831

 

2022年8月22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8月22日

附件:2022bffwz01746-2项目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