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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轨道交通1、2、3、4、5号线及其延长线接触网可视化接地项目设计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2BFFBZ01741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8月0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轨道交通1、2、3、4、5号线及其延长线接触网可视化接地项目设计服务补疑1

2022BFFBZ01741)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招标文件P44商务、技术及报价详细审查标准—投标人业绩—1.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须具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50 万元。问题:本项目为接触网可视化接地项目,业绩是否应为类似专业即城市轨道交通供电工程设计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业绩、城市轨道交通供电工程设计业绩均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P44商务、技术及报价详细审查标准—投标人业绩—2.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须具有供电工程设计业绩的,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50 万元;问题:本项目为城市轨道交通设计项目,业绩是否应为城市轨道交通供电工程设计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城市轨道交通供电工程设计业绩、铁路供电工程设计业绩及其他供电工程设计业绩均予以认可。

3.招标文件P44商务、技术及报价详细审查标准—投标人业绩—注:3.提供业绩证明资料(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开具的证明)。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须加盖业主(或合同甲方或分公司章或部门章或项目部章)公章,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已有业主(或合同甲方或分公司章或部门章或项目部章)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问题: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是否可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等正在执行项目的技术文件,作为正在履约项目的证明材料?

答: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等正在执行项目的技术文件,可以作为正在履约业绩的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P84“四、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此提供基本存款账户编号。问题:是否应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

答:可提供包含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

5.问题:可否提供合肥1号线、2号线、3号线、4号线、5号线、1号线延伸线、2号线延伸线、3号线延伸线、4号线延伸线、1号线三期工程正线及场段接触网供电分段示意图。

答:1号线、2号线、3号线、4号线、5号线接触网供电分段示意图可以提供,投标人应当及时登录电子服务系统查看。1号线三期、2号线东延、3号线南延、4号线南延、5号线北段接触网供电分段示意图现阶段无法提供。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7号  

联系人:陈工  

  话:0551-6366238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797、66223831

 

2022年8月18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8月18日

附件:2022bffbz01741项目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