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劳保用品采购(2022年)

     原项目编号: 2022BFFWZ01417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7月0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劳保用品采购(2022年)招标补疑2

项目编号:2022BFFWZ01417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

1.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及投标人所投产品业绩中需提供 :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 (或正在履约) 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金额、合同供货范围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 (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疑问:项目证明材料是否可以用已完成的供货业绩发票作为证明?

答:不可以用已完成的供货业绩发票作为证明。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产品的检测报告”指的是:除第五章“供货要求”中“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劳保用品采购(2022年)清单”备注栏内,已明确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提供检测报告原件供招标人备查的产品外,其他产品提供任意4个产品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检测报告扫描件给评委评分。请明确上述清单序号35和37项的产品规格要求栏内要求的“产品检测报告”是属于本项目详细评审表中的“产品的检测报告”打分项范畴吗?

答: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产品的检测报告”指的是:除第五章“供货要求”中“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劳保用品采购(2022年)清单”备注栏内,已明确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提供检测报告原件供招标人备查的产品外,其他产品提供任意4个产品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检测报告扫描件给评委评分。上述清单序号35和37项的产品规格要求栏内要求的“产品检测报告”是属于本项目详细评审表中的“产品的检测报告”打分项范畴的。

二、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25日11时00分”,现延期到“2022年8911时00分”;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7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  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7号

  联系人:查工

     话:0551-6366238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6223277;66223831

2022年8月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3日

附件: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