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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S321(水九路至张祠段)新建、S230蒿紫路(长丰大道至南二环)改造工程、S17长丰西高速道口及连接线、义井和杨庙高速道口改造工程设计招标
原项目编号: 2022BFCBZ01490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7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S321(水九路至张祠段)新建、S230蒿紫路(长丰大道至南二环)改造工程、S17长丰西高速道口及连接线、义井和杨庙高速道口改造工程设计招标-1标段招标文件补疑2 2022BFCBZ01490-1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第2页第3.3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规定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运输、隧道工程、交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因各省份职称评审对专业分类和认定标准有所不同。部分省份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涵盖“道路”或者“道路工程”。如果拟委任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上专业为“道路”或“道路工程”,是否符合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答:道路、道路工程、交通专业均符合本招标项目中“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要求。 2.招标文件第2页3.3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第21页附录5技术负责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要求中,未包括交通专业,由于多年以前我省的职称证书上所注明的专业名称未细化,通常统称为交通、交通运输或者交通运输工程,建议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增加“交通专业”。 答:道路、道路工程、交通专业均符合本招标项目中“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要求。 3.招标文件第1页2.8条要求“计划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质量回访完成止”,第6页1.3.2条要求“计划开始日期:根据招标人通知要求;计划完成日期:根据合同约定”,第99页第六条又要求“设计周期为120日历天……”,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本项目计划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以招标文件第一章“2.8计划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为准 4.招标文件第6页第1.3.1条招标范围不包含工可、专题等,但在专用合同条款及第97页第二条主要招标内容中又包含项目建议书、立项批复、预可研、工可及专题等设计内容,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及第97页第二条主要招标内容为准。 5.招标文件第46页2.2.4(1)第2条“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除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用业绩外具备以下业绩的,每个得4分,满分8分。①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设计内容中须含有出入口互通工程或匝道收费站工程;②互通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以及第47页2.2.4(2)第2条“……投标人除投标人资格审查用业绩外具备以下业绩的,每个业绩得4分,满分8分。①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设计内容中须含有出入口互通工程或匝道收费站工程;②互通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请问①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设计内容中须含有出入口互通工程或匝道收费站工程;和②互通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是不是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答:具备其一即可。 6.招标文件第47页拟委任人员表彰第3条小注第(3)点“提供获奖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反应不出项目负责人姓名等评审要素,则还需提供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上述材料均不能反应出项目负责人姓名等评审要素,则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由于该项目标段为勘察设计招标,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等通常不在勘察设计单位留存,如合同中反应不出项目负责人姓名等评审要素,能否提供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评审要素的网页截图或者发包人出具的证明? 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反应不出项目负责人姓名等评审要素,则还需提供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页截图,如上述材料均不能反应出项目负责人姓名等评审要素,则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 7.招标文件第99页第五条人员配备,“专业负责人详见合同附件三“专业负责人要求”。具体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请问:在投标阶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六)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汇总表及(七)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简历表是不是可以不填写合同附件三的专业负责人,到合同谈判阶段再确定? 答:专业负责人详见合同附件三“专业负责人要求”。具体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且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主要人员,不允许更换。分项负责人是投标阶段提供,专业负责人是中标后协商确定。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补充如下: “(8)评标委员会对本项目投标人的评分情况进行公示,包括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报价文件评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长丰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杨公路74号 联系人:鲁工 联系方式:0551- 66683385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36、66223831 2022年7月2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7月25日
附件:S321(水九路至张祠段)新建、S230蒿紫路(长丰大道至南二环)改造工程、S17长丰西高速道口及连接线、义井和杨庙高速道口改造工程设计招标-1标段招标文件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