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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滨湖新区义城安置房C地块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2BFBBZ01274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6月1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滨湖新区义城安置房C地块监理招标文件补疑2

2022BFBBZ01274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P4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7 1 1 日以来(正在履约或已完成业绩均可,正在履约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居住建筑工程(须含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

现变更为:“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7 1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居住建筑工程(须含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

2.原招标文件P20“注:

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如为已完成的业绩,须提供:

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已完成证明材料须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和监理单位盖章。

2)如为正在履约的业绩,须提供:

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业绩正在履约证明材料(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如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以上涉及到的材料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总建筑面积、是否含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同一内容不一致的以已完成证明材料(或正在履约证明材料)为准。”;

现变更为:“注: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业绩已完成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已完成证明材料须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和监理单位盖章。

2.以上涉及到的材料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工程总投资额、总建筑面积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同一内容不一致的以“业绩已完成证明材料”为准。”。

第二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7811:00”,现延期到“202272011:0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7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

联系人:余工

联系方式:0551-63357659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7066223831

2022628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8日

附件:滨湖新区义城安置房C地块监理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