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滨湖新区义城安置房D地块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2BFBBZ01275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6月1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滨湖新区义城安置房D地块监理招标文件补疑2 (2022BFBBZ01275) 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P4“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正在履约或已完成业绩均可,正在履约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居住建筑工程(须含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 现变更为:“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居住建筑工程(须含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 2.原招标文件P20“注: 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如为已完成的业绩,须提供: ☑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已完成证明材料须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和监理单位盖章。 (2)如为正在履约的业绩,须提供:
☑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业绩正在履约证明材料(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如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以上涉及到的材料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总建筑面积、是否含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同一内容不一致的以已完成证明材料(或正在履约证明材料)为准。”; 现变更为:“注: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业绩已完成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已完成证明材料须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和监理单位盖章。 2.以上涉及到的材料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工程总投资额、总建筑面积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同一内容不一致的以“业绩已完成证明材料”为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人:余工 联系方式:0551-63357659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70、66223831 2022年6月2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