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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民福生物医学有限公司试剂及耗材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2BTFJ01357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6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民福生物医学有限公司试剂及耗材采购招标项目谈判文件补疑2

2022BTFJ01357

 

第一部分:谈判文件补充内容

1、谈判文件中:“第一章 谈判邀请(谈判公告) 二、投标人资格  3.2020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或多个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提取试剂和扩增试剂供应业绩(每个合同中须同时包含提取试 剂和扩增试剂,否则不予认可)”。本条具有明显的排他性。

答:鉴于既往业绩是投标人履约能力的重要体现和基本保障,本项目设置了业绩要求,但业绩要求中的供货内容与本次所采购产品直接相关、业绩金额要求远低于本项目预算,且为避免业绩金额对潜在投标人构成限制,允许多个业绩通过累计金额的方式计算业绩金额,并不构成排他性。

2、谈判文件货物需求中:“1、提取试剂:参数要求与乐普Nexor96提取仪适配”、“2、扩增试剂(常用)参数要求与乐普Lepgen-96、罗氏LightCycler480 II PCR仪器适配”、“3、扩增试剂(复核)参数要求与乐普Lepgen-96、罗氏LightCycler480 II PCR仪器适配”、“4、全自动分杯系统枪头参数需求,适配锦瑞SP9600全自动分杯系统”、“5、全自动加样器参数需求适配金圻睿PS96点样器”,这些参数要求都具有明显的品牌倾向,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本次采购的试剂耗材需要配套招标人现有机型使用,为不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工作,采购需求中提出以上基本适配要求,但并未限定必须与现有机型同品牌,且经调研,招标人现有设备所适用的试剂、耗材在市场上不少于三个品牌均可满足,不存在品牌倾向、未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

 注:此补疑视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民福生物医学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嘉山路68

联系人:王浩焕

联系方式:1815519957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2266223923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4日

附件:合肥民福生物医学有限公司试剂及耗材采购招标项目谈判文件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