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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安徽省人防工程退出处置技术措施和早期人防工事安全管理措施研究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FAFZ01257

项目名称:安徽省人防工程退出处置技术措施和早期人防工事安全管理措施研究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6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2年06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勘测-岩土工程专业”、“建筑材料专业”是否满足评分项“项目负责人”以及“项目组成员”中关于人员职称证书:“具有建筑工程(或土木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建筑工程检测业绩是否满足评分项:“项目负责人”第2项第(1)条和“项目组成员”第1项第(2)条和“投标人业绩”的第1项第(1)条评分要求;地下工程结构安全影响分析评估业绩是否满足评分项:“项目负责人”第2项第(3)条和“项目组成员”第1项第(2)条和“投标人业绩”第1项第(2)条评分要求;人防工程设计业绩是否满足评分项:“项目负责人”第2项第(2)条和“项目组成员”第2项第(2)条和“投标人业绩”第2项评分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评分项要求中已明确: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组成员业绩、投标人业绩均可重复。
    3、“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是否满足评分项:“项目负责人”第3项和“规范标准编制”中关于“具有省级及以上建筑工程类规范标准编制业绩”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关于“规范标准编制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业绩合同(或正式标准发布文件)扫描件,因正式标准发布文件中不体现编制单位(人员)名称、主编/参编岗位、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请问“正式标准发布文件扫描件”是否包含正式发布的标准规范文本扫描件。
    答:包含正式发布的标准规范文本扫描件。若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标准发布单位)证明材料扫描件予以辅证。
    5、是否可以修改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联合体成员数量的要求。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公告中要求执行。
    6、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完成业绩的所在单位非投标人单位的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评分项“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中的业绩为人员业绩要求,招标文件未限制人员完成业绩时所在单位。但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须为投标人单位(含联合体双方)人员。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628号

联系方式:0551-64651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