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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瑶海区彭大郢复建点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2BFYBZ00923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5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瑶海区彭大郢复建点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2BFYBZ00923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人员资质、资格、认证中投标人拟配备的专业人员(除总监、总代外)中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或注册消防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任意一项证书的得 2 分,满分 8 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的网上截图,所配人员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 (如证书扫描件与网上截图内容不一致的,以网上截图为准)。未注册在投标单位或提供信息不全者,此项不得分。疑问:由于注册安全工程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没有这项查询,是否予以认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公布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查询截图。

答:因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注册安全工程师信息,若投标人拟配备的专业人员(除总监、总代外)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则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公布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查询截图,并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

2.招标文件第53页评审因素(人员资质资格、认证)中规定:

 

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资质申报常见问题》中:企业申请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要求具有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应不少于15人次,且具有一级建造师不少于1人次;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次。

提问:具备上述证书的人员绝大多数注册在设计单位,作为监理单位的评审条件要求过高,可否酌情降低上述评审要求,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拟配备的专业人员(除总监和总代外)中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或注册消防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任意一项证书的得2分,满分8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

3. 因注册安全工程证书颁发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所以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无法查询,是否可以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官网查询的网上截图代替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截图?

答:因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注册安全工程师信息,若投标人拟配备的专业人员(除总监、总代外)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则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公布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查询截图,并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

人员资质、资格、认证

8

投标人拟配备的专业人员(除总监、总代外)中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或注册消防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任意一项证书的得2 分,满分8分。

注:1.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不可以重复计分,不同人员具有同一类证书可以重复计分。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的网上截图,所配人员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如证书扫描件与网上截图内容不一致的,以网上截图为准)。未注册在投标单位或提供信息不全者,此项不得分。

现变更为:“

人员资质、资格、认证

8

投标人拟配备的专业人员(除总监、总代外)中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或注册消防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任意一项证书的得2 分,满分8分。

注:1.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不可以重复计分,不同人员具有同一类证书可以重复计分。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的网上截图,所配人员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如证书扫描件与网上截图内容不一致的,以网上截图为准)。未注册在投标单位或提供信息不全者,此项不得分。

3.若投标人拟配备的专业人员(除总监、总代外)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则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公布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查询截图,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复兴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

联系人:许工

联系方式:0551-6431682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8866223831

                                      20220519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9日

附件:2022BFYBZ00923项目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