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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汇心湖校区人才周转房、教师公租房和留学生公寓建设项目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2BFFBZ00835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4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汇心湖校区人才周转房、教师公租房和留学生公寓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补疑1 (2022BFFBZ00835)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8.3 特别提示”第 13 条规定:投标人中标后,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因有在建项目等原因影响施工许可证办理,若违反,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自中标至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时,总监需对其余项目完成销项,至项目竣工验收止总监理工程师须在此项目在岗履责,
招标人将对中标总监理工程师在建项目情况进行调查审核,若违反以上要求,处违约金 10 万元。项目中标至项目竣工验收期间,不允许再中标其他项目,不得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处违约金 50 万元,并纳入失信名单,2年内不得参与合肥市重点局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自 2017 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业绩
(须在对应业绩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1)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2)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 25000万元。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
3 分。 我方疑问如下:因本项目要求总监在履职过程不得有其它在建项目,本着诚信投标及中标后严格履约的原则,可否酌情将上述评审要求修改为:自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业绩
(须在对应业绩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1)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2)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 25000 万元。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3分。 答:原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自 2017 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业绩(须在对应业绩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1)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 (2)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25000万元。”; 现修改为:“自 2017 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业绩(须在对应业绩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1)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 (2)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25000万元。” 投标文件中提供担任总监代表对应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按原招标文件执行。“合同协议书”或“业绩已完成证明材料”须能反映拟投标总监在该业绩中担任总监代表,如未能明确反映则须同时提供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潜山路550号第二政务办公区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62865413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70、66223831 2022年5月1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