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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高新区2022年市政项目设计(第三批次)

     原项目编号: 2022BFGBZ00585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3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高新区2022年市政项目设计(第批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2022BFGBZ00585

本项目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P46 投标人业绩:1.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设计费金额不小于 1000 万元的市政道排项目(须同时含有道路设计和排水设计)工程设计业绩,每提供 1 个得 3分。

业绩文件需要提供: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上述证明资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还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

请问:

1)本项目中所要求的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中的单个合同总设计费是否指单个合同金额。

2)若单个合同中包含多个项目,其中某一个项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请问提供此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合格证等资料,能否满足得分要求。

3)初设批复文件能否作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和投标人业绩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之一。

4)因目前省内市政工程项目负责前期工作的牵头单位与负责后期实施建设的单位不同时,造成设计合同上的发包人与施工图审图合格证上的建设单位不一致的情况,请问该情况对设计已完成的项目业绩判定是否有影响?

答:(1)均指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2)满足;(3)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设计费、项目负责人、设计内容等评审因素,可提供初设批复文件作为证明(须能明确反映);(4)不影响,予以认可。

2.拟派项目负责人获奖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参与设计过的市政道排项目(须同时含有道路设计和排水设计)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的每个得 2 分,本项满分 4分

注:(1)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计取最高得分;本项最多计取 2 个奖项得分;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业绩合同扫描件;(须体现出设计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否则另须提供合同甲方或业主方或

发包人证明予以明确说明);

3)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否则不予认可,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应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如无法体现,须另附其他证明材料;

请问:因合同中不能全部反映出全部获奖者姓名,提供的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截图中能全部体现出获奖者姓名,请问,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2)中,能否只提供获奖业绩合同扫描件?

答:获奖业绩合同须体现出设计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否则另须提供合同甲方或业主方或发包人证明予以明确说明。

3.请问:本项目中所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和投标人业绩中(包括初审业绩)的单个合同总设计费是否指单个合同金额。

答:均指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

4.招标文件P47“项目负责人业绩:注: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①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②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2.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上述证明资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还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

请问:(1)若合同协议书上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能否提供中标通知书予以体现?

(2)因部分地区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不再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证,请问提供施工图审查中心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技术性审查意见》来证明设计任务已完成是否也能满足要求?

答:(1)可以;(2)《施工图设计技术性审查意见》不能证明设计任务已完成。

5.招标文件P47“拟派项目负责人获奖:注:(1)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计取最高得分;本项最多计取 2 个奖项得分;(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业绩合同扫描件;(须体现出设计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否则另须提供合同甲方或业主方或发包人证明予以明确说明);(3)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否则不予认可,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

请问:若颁奖文件中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是否无需在获奖业绩合同中体现?

 答:获奖业绩合同中须体现出设计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否则另须提供合同甲方或业主方或发包人证明予以明确说明。

6.是否可以提供以下相关资料:1、合肥高新区总体规划;2、合肥高新区综合交通规划;3、讯飞小镇所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4、讯飞小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5、地形图;6、相关排水、管线资料。

答:上述资料请投标人自行收集并踏勘现场。

7.请提供投标需要的基础资料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格式

备注

1

《合肥市总体规划》文本、图集  

不限

最新

2

《合肥市综合交通规划》文本、图集

不限

最新

3

合肥市高新区控规文本、图集

规划用地图CAD

其余不限

最新

4

合肥市高新区水系规划、航道规划的文本、图集

不限

最新

5

合肥市高新区梁底控制标高或者河道最高水位标高

不限

最新

6

合肥市高新区)海绵城市相关规划及导则等

不限

最新

7

讯飞小镇8条路地形图、管线资料、地勘资料

Cad

最新

8

讯飞小镇8条路沿线区域的供水、排水(雨污)、防洪排涝、电力、通信、燃气等各项专项规划资料

规划用地图CAD

其余不限

最新

9

讯飞小镇8条路沿线用地红线

Cad

最新

10

讯飞小镇8条路沿线区域周边企业、用户的现状排水排出口、排出管径等情况

不限

最新

11

讯飞小镇8条路沿线道路、地块已设计但未施工的设计成果(包括方案、初设、施工图等)

不限

最新

12

合肥高新区)地方设计相关要求,如:道路品质提升细则、城市更新设计导则、街道设计导则等

不限

最新

 

答:上述资料请投标人自行收集并踏勘现场。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合肥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长江西路2221号

人:张工

   话:0551-6539363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人:张工

   话:0551-66223935、66223831

 

2022414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4月14日

附件:合肥高新区2022年市政项目设计(第三批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