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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高新区2022年市政项目设计(第一批次)

     原项目编号: 2022BFGBZ00596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3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高新区2022年市政项目设计(第一批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2BFGBZ00596

本项目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第48页,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 1. 自2017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总设计费金额不小于800 万元的市政道排项目(须同时含有道路设计和排水设计且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工程设计业绩,每提供1 个得3 分,本项满分3 分。

2.自2017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总设计费金额不小于200 万元的综合管廊工程设计业绩,每提供1 个得3 分,本项满分3 分。

1、2 合注:1.同一业绩同时满足1、2 条件的,可重复计分;”

请问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总设计费金额不小于800 万元的市政道路项目设计业绩(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该业绩同时含有道路设计、排水设计和综合管廊设计,且综合管廊设计费不小于200万元,是否可以同时满足第1、2项业绩打分要求?另外综合管廊设计费未在合同中明确,是否可以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

答:若该业绩同时满足1、2 条件的,可重复计分。综合管廊设计费未在合同中明确,可以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

2.招标文件P47 投标人业绩:1.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设计费金额不小于 800 万元的市政道排项目(须同时含有道路设计和排水设计)新建工程设计业绩,每提供 1 个得 3 分,本项满分 6 分。

业绩文件需要提供: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上述证明资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还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

请问:

1)本项目中所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和投标人业绩中的单个合同总设计费是否指单个合同金额。

2)本项目要求新建工程项目,因合同模板等条款限制要求,合同中无法体现新建,请问能否改为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 800 万元的市政道排项目(须同时含有道路设计和排水设计)工程设计业绩?

3)若单个合同中包含多个项目,其中某一个项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请问提供此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合格证等资料,能否满足得分要求。

4)初设批复文件能否作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和投标人业绩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之一。

5)因目前省内市政工程项目负责前期工作的牵头单位与负责后期实施建设的单位不同时,造成设计合同上的发包人与施工图审图合格证上的建设单位不一致的情况,请问该情况对设计已完成的项目业绩判定是否有影响?

答:(1)均指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2)①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新建,可通过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方式予以明确说明,并加盖业主(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②业绩的要求不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3)满足;(4)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设计费、项目负责人、设计内容等评审因素,可提供初设批复文件作为证明(须能明确反映);(5)不影响,予以认可。

3.拟派项目负责人获奖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参与设计过的市政道排项目(须同时含有道路设计和排水设计)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的每个得 2 分,本项满分 4分。

注:(1)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计取最高得分;本项最多计取 2 个奖项得分;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业绩合同扫描件;(须体现出设计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否则另须提供合同甲方或业主方或发包人证明予以明确说明);

3)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否则不予认可,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应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如无法体现,须另附其他证明材料;

请问:因合同中不能全部反映出全部获奖者姓名,提供的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截图中能全部体现出获奖者姓名,请问,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2)中,能否只提供获奖业绩合同扫描件?

答:获奖业绩合同须体现出设计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否则另须提供合同甲方或业主方或发包人证明予以明确说明。

4.根据规划,习友路两侧各包含20m绿线,请问是否在本次招标设计范围内?

答:不在。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合肥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长江西路2221号

人:张工

   话:0551-6539363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人:张工

   话:0551-66223935、66223831

 

202248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8日

附件:合肥高新区2022年市政项目设计(第一批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