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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市精神病院康复住院楼建设项目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2BFFBZ00552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3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市精神病院康复住院楼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补疑1(2022BFFBZ00552)

 

第一部分:投标人答疑回复部分内容

1、招标文件P80页“附件3:投入本项目监理单位人员名单”中,“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是否重复?

总监能否兼任造价工程师岗位?

答:不能

2、招标文件第18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重要提示1”第13条,规定“投标人中标后,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因有在建项目等原因影响施工许可证办理,若违反,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自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至项目竣工验收止总监理工程师须仅在此项目在岗履责,不得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理工程师……”;招标文件第71页《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四、违约责任”中“(9)总监理工程师在中标该项目后,签订监理合同之前,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废除其中标资格”。

招标文件第52页《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日期为准),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医院工程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2亿元(或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的),得3分。”,且“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对应业绩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我方疑问如下:因本项目要求总监只能在本项目在岗履责,不得有其它在建项目,且在评审标准中要求该总监有特定的医院业绩,这就导致没有能满足在建项目要求和投标评审要求的总监人选参与本项目投标。建议可否酌情将《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修改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日期为准),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2亿元(或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的),得3分”?

答:详见本补疑变更部分内容。

3、招标文件中P53页人员奖项: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的公共建筑项目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的:省级及以上的(如黄山杯),得2 分。

注:(1)满分 2 分;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须在该获奖业绩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请问:本条要求是否可以理解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代表监理过的项目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的:省级及以上的(如黄山杯),也可以得分?

答:详见本补疑变更部分内容。

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 2 亿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注:本招标文件所述“公共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居住建筑、工业厂房监理业绩不予认可。

请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得分设置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日期为准),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医院工程监理业绩且

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 2 亿元(或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4 万平方米的),得3 分。只能为医院业绩,由于医院业绩本身就不是很多,本条具有很强的排他性,也排斥了很多的监理投标单位。建议修改为公共建筑工程业绩,注:本招标文件所述“公共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居住建筑、工业厂房监理业绩不予认可。

: 详见本补疑变更部分内容。

部分: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1、原招标文件P53-54中的“

 

 

 

 

人员奖项

2

1.201711 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的公共建筑项目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的级及以上的(如黄山杯),得2分。

注:(1)满分2分;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须在该获奖业绩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2)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

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4)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5)针对鲁班奖,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均可:

a.提供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奖文件或中国建筑业协会官网截图,同时通过业绩合同体现投标人为获奖工程的监理单位即可;

b.提供中国建设监理协会颁奖文件或中国建设监理协会颁奖文件官网截图,且颁奖文件或截图中须体现出投标人名称及其监理项目名称;

6)本招标文件所述“公共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居住建筑、工业厂房除外。

”现变更为“

 

 

 

 

人员奖项

2

1.201711 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的公共建筑项目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的级及以上的(如黄山杯),得2分。

注:(1)满分2分;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该获奖业绩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2)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

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4)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5)针对鲁班奖,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均可:

a.提供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奖文件或中国建筑业协会官网截图,同时通过业绩合同体现投标人为获奖工程的监理单位即可;

b.提供中国建设监理协会颁奖文件或中国建设监理协会颁奖文件官网截图,且颁奖文件或截图中须体现出投标人名称及其监理项目名称;

6)本招标文件所述“公共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居住建筑、工业厂房除外。

2.原招标文件P52-53中的“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3

201711日以来(以竣工日期为准),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医院工程监理业绩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少于2亿元或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得3分。

注:

1. 满分3分。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对应业绩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资料:

1 )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 )业绩已完成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已完成证明材料须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和监理单位盖章。

2. 以上涉及到的材料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工程总投资额、总建筑面积、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姓名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委员会不予认可。

3.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同一内容不一致的以“业绩已完成证明材料”为准。

”现变更为“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3

201711日以来(以竣工日期为准),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少于2亿元或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得3分。

注:

1. 满分3分。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对应业绩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资料:

1 )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 )业绩已完成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已完成证明材料须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和监理单位盖章。

2. 以上涉及到的材料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工程总投资额、总建筑面积、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姓名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委员会不予认可。

3.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同一内容不一致的以“业绩已完成证明材料”为准。

4.本招标文件所述“公共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居住建筑、工业厂房监理业绩不予认可

。”

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 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到“2022年4月14日10:0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2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址:黄山路

联系人:张工  

话:65991641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14、66223831

 

2022年48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8日

附件:2022BFFBZ00552项目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