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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园博园国外园、港澳、台园规划设计
原项目编号: 2022BFFBZ00546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3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园博园国外园、港澳、台园规划设计补疑1(2022BFFBZ00546)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招标文件原文档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保证金 疑问:1.网址内并未发现“通知公告”栏目;2.全站搜索并未发现《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相关公告 答:请登录http://www.hfztb.cn/HFESS/memberLogin,查看保函操作手册。 2.各城市展园布局中,港澳台仅用D1、D2、D3表示,一带一路城市用F1、F2、F3表示,合肥友城用G1、G2、G3、G4表示,未具体明确各展园对应位置,请问各展园位置是由投标人自行布局吗? 答:组团内的城市展园位置由投标人自行布局。 3.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形式,请问不可竞争费(经济补偿费5万)是否包含在报价中?如不包含,则该费用需不需要体现在投标文件中? 答:不可竞争费(经济补偿费5万)包含在报价中。 4.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形式,请问投标报价评分中,是按照费率进行打分还是折算成具体金额进行打分?如折算成具体金额进行打分,则不可竞争费参不参与报价打分? 答:按照费率进行打分。 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1.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现变更如下: 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社保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如为事业单位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项投标保证金中“2、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二维码;或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 现变更为“2.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西藏路与紫云路交口 联系人:张俊年 电 话:0551-63355736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797、66223831 2022年4月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