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包河区2022-2024年新建道路设计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2022BFBBZ00449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3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包河区2022-2024年新建道路设计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2BFBBZ00449
本项目变更部分
原投标人资格“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中设计费金额不低于350万元的市政道路设计业绩”
现变更为“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中设计费金额不低于250万元的市政道路设计业绩”。
本项目答疑部分:
问:我单位在投标人须知附录6所要求的的专业负责人中确定一人为驻点服务工作人员,请问是否要在该专业负责人对应的
“是否为驻点服务工作人员 □是 □否”中明确为“是否为驻点服务工作人员 是 □否”?
1
|
岗位
|
执业资格或职称要求
|
人员
配额
|
是否为驻点服务工作人员
|
2
|
道桥专业负责人
|
市政道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
1
|
□是 □否
|
3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
1
|
□是 □否
|
6
|
电气专业负责人
|
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
|
1
|
□是 □否
|
7
|
造价专业负责人
|
造价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
|
1
|
□是 □否
|
小计
|
|
|
4
|
|
答:是的。
本项目延期部分
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现延期至“2022年4月7日12:00”;
原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现延期至“2022年4月1日24:00”;
原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和招标文件的异议截止时间延期至“2022年3月29日17:30”;
原开标地点变更至“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6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余工
电 话:0551-6335764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935、66223831
2022年3月2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3日